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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当代社会的精神象征物

 

余盛峰(《文化纵横》杂志执行副主编)

 

正像牛顿时代和霍布斯时代以机器为时代象征物,互联网是当代社会演变的精神象征物

 

我的发言谈不上评论,主要是读了文章之后,结合自己的思考谈一点感想。赵汀阳和王俊秀老师在文章中给我最大的启发,并不仅仅是技术层面对互联网的讨论。互联网其实是作为当代世界秩序演变,作为世界秩序潜在革命性变化的精神象征物,凸显其重要性。正像牛顿时代和霍布斯时代以机器为时代象征物,互联网是当代社会演变的精神象征物。对这种象征物的理解和分析,用工业时代的政治与社会理念概念进行分析的话,可能会出现许多错误。

 

当代中国的思想讨论急迫需要更新传统的一整套概念。我这几年研读比较多的是德国的一个社会理论家尼古拉斯·卢曼,他提出一整套自创生系统的理论概念。对于这样一种自创生秩序的认识已经不是停留在科幻式的想象,而是有一整套严谨社会理论作为支撑。

 

首先需要解构的概念就是主体和个人。我们当代社会基本的秩序单元已经不是个人或者主体,不是肉体和精神性的个体。可以用一个概念也就是“沟通”来替代,“沟通”是当代社会基本的组织单元。香农对信息做了界定,即可分解为信息、接受和理解。由这三个过程结合而成的沟通过程,形成每个社会系统的特定化,比如说法律系统有它自己一整套的信息沟通语言,经济系统有它独特的沟通语言,政治系统也有它自身沟通的语言。在我们当代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个功能分化的社会子系统。用一个比较炫的词,就是各个不同的匿名魔阵,匿名母体,匿名的MATRIX,构成了当代社会的基本秩序单元。

 

在这个社会过程中,个人和主体仅仅是作为系统的环境存在,系统不会直接考虑个人的感受,个人的身体和心理,只是偶尔被系统的代码运作考虑。如此,我们可以重新思考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多的不是资本家的贪婪,不是华尔街阴谋造成的危机爆发。目前的对策分析,多是主张通过制度设计控制个人贪婪,事前进行法规规制,事后进行法律惩罚。但是,这些规制手段后来都被证明失败,因为现代规制理论研究已表明,所有法律都有漏洞,因此任何事先设计,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欧洲思想界现在提的一个方案“纯货币改革”,就是希望通过金融系统本身的运作逻辑来处理金融系统本身的风险,要处理的对象并不是个人的贪婪和个人的道德,而是“系统的成瘾”这样一种系统化现象。

 

也就是说,面对当代秩序的特殊动力机制,面对当代各大不同功能系统自身的封闭性运作,我们需要不同的思考方式来应对。这也涉及到我们对传统政治、宪法、自由、平等这些概念的理解,也需要重新定义。

 

我们对现代性危机的判断,还是试图用民主国家和民主政治,通过一个固定领土国家之内的议会政治、民主政治、党派政治,通过政治系统的集中输出,来解决各大系统出现的不同问题。经济也想管一下,教育也想管一下,法律也想管一下。事实证明,这些不同的社会子系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独特逻辑,政治宪法和政治权力的渗透,事实证明,大多是不管用的。

 

更大的乌托邦方案,是认为既然已由民族国家过渡到全球化时代,因此希望在全球出现一个世界国家和世界政府,通过世界政治这样一套方案,来解决世界范围内的世界系统的危机。这也被证明是一种幻想,一种浪漫主义的天真幻想。德国学者托伊布纳提出了,我们现在已经不能再用民主国家的政治宪法概念来试图解决不同社会子系统的问题。与此相类似的判断,比如说汪晖认为当代是“去政治化的时代”,需要重新恢复政党政治的活力,但是,实际上这同样是浪漫主义的想法。

 

现在试图用政党政治再政治化这样一套逻辑,解决经济系统的问题、教育系统的问题、法律系统的问题、医疗系统的问题,是不可行的。或者说,不同系统的代码已经不能直接翻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正出现一种新的状况,即全球的或者民主国家之内,出现不同系统自身的宪法化趋势,包括经济宪法、媒体宪法、互联网宪法,它会逐渐内生出一套这个子系统的内在宪法。在这样一个演化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全球片段化的子系统的宪法化网络结构。在这样的一个网络化演化过程中,不同的系统宪法秩序会相互激荡与干扰,在这个互动、激扰和结构耦合进程中,会逐渐形成一套新的世界秩序。这些子系统的运作是封闭的,但是它的认知是开放的。但是它的认知性开放,并不是把外部环境的信息直接输入进来,而是会用它自己的一套运作代码来认知。比如政治就是用权力/非权力来解决处理问题,经济以支付/非支付,法律以法/不法作为系统的运作符码。并由此形成一个自我递归性的反身运作,通过自我再循环和自我再生的过程,实现系统的封闭化运作。不同的社会子系统形成相互激扰的结构耦合关系,并由此形成全球片断式子宪法的网络结构化趋势。也就是说,互联网是作为一种精神和世界秩序的意象,是作为重新想象当代世界政治的资源而富有意义。这种思想范式的转变,有助于我们思考当代出现的很多问题。

 

       王俊秀老师提的适当社会这个概念,可能用这套话语重新转化一下。可以这样说,一个系统在其历史演化过程中,会遭遇一种双重运动。比如说,近代政治在其系统分出和历史生成的过程中,也即“政教分离”的历史时刻,伴随政治与宗教的分离,政治系统不断获得扩张,这是政治系统“构成性”历史运动逻辑的展现。而在这个演化过程中,由于政治权力的不断扩张,政治专制程度不断提高,“国家理性”开始遭遇一个“反制性”和“对抗性”的运动,比如三权分立、司法审查、议会民主、政党政治,这共同构成了系统演化的“自我限制性”宪法功能。“构成性”和“限制性”这“双重运动”推动了社会子系统宪法化动力的形成。在今天,经济系统、法律系统、宗教系统、科学系统,乃至今天所谈的互联网系统,也都有可能出现同样的“双重运动”趋势。所谓的“适当社会”,也就是这样一个系统“双重运动”演化的理想愿景。在今天,这样一种限制性的系统自我约束机制,将由哪些社会力量、社会动力和社会结构来支撑和发动,也即“反制性力量”的重新发现,将是未来政治讨论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今天的互联网意象时代,我们迫切需要重新定义政治,重新定义自由和民主,重新定义权力和宪法,以开放出一些可以提供当代分析、想像和讨论的思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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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胡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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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网络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和新媒体研究的人士之一,有多种著作及译作,是推动中国互联网早期发展的最有影响的启蒙者之一。欢迎关注胡泳的微信公号:beingdigital,讨论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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