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梦瑶 胡泳
作者简介:王梦瑶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雅博士后;胡泳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摘要:中国公司开发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求索”发布之后,与美国公司开发的ChatGPT互为颉颃,引发关注。DeepSeek被认为动摇了美国数字巨头在人工智能研发与相关领域中的垄断地位。DeepSeek的成功显示了“平台的人工智能化”与“人工智能的平台化”之外的另类可能。“平台的人工智能化”与“人工智能的平台化”是两种既互相联系又有区别的现象性趋势。本文以技术的社会建构论尤其是行动者-网络-理论为基础,分析技术网络中权力关系的变化,最后以DeepSeek为例,提供一个对平台与人工智能的新的观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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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DeepSeek之问
二、人工智能在大型平台中的整合
(一)平台的人工智能化
(二)人工智能的平台化
三、行动者—网络—理论下对平台的技术网络分析
(一)技术网络的稳定化时期
(二)技术网络的去稳定化时期
(三)技术网络中各个行动者及其关系
四、讨论:另类的“深度求索”
一、引言:DeepSeek之问
自OpenAI开发的ChatGPT上线供大众使用之后,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AI)就在全球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热烈讨论。2025年1月27日,一款由中国公司开发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DeepSeek(下文简称DS),登顶苹果美国地区应用商店免费App下载排行榜,在美区下载榜上超越ChatGPT。虽然榜首地位持续时间不长,但其引发的讨论热度并不亚于之前的ChatGPT,亦不免被立即拿来与后者在各种意义上同台竞技、互相颉颃。例如,在政治意义上,先发的ChatGPT被视为美国科技创新的又一成果,而后发的DS因其“中国出身”被视为挑战者,象征着中国对美国在科技领域领先地位的挑战。又如,在经济意义上,DS对以“硅谷模式”为圭臬的全球人工智能产业产生了冲击,向投资者展示了成本更为低廉的另一种可能,由此引发了美国各大科技巨头股价波动。在此背景下,ChatGPT与DS的比较更具有媒体所喜闻乐见的对抗性与戏剧性。
然而,我们对于人工智能的持续观察和研究不能仅仅止步于媒体上的众声喧哗。本文提出的问题是,DS是否真如媒体所渲染的那般具有颠覆性,它是不是当下我们所处的平台社会的延伸?为回答这个问题,本文将辨析“平台的人工智能化”与“人工智能的平台化”这两种相联系但又不同的现象性趋势,并以技术的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SCOT)尤其是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theory,ANT)为基础,分析技术网络中权力关系的变化,再以DS为例,提供一个对平台与人工智能的新的观察角度。
二、人工智能在大型平台中的整合
学术界的一个共识是,我们当下处于平台社会。被普遍接受和理解的“平台”概念的提出始自蒂姆·奥莱利(Tim O’ Reilly)。他在2005年提出,互联网从Web 1.0升级到Web 2.0,其关键在于“作为平台的网络”(The Web As Platform)。他还提出,平台的特点是开放、可扩展,能够支持用户和开发者的协作创新,平台的价值来源于用户生成的内容和数据,并且因为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的存在,会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长,形成正向反馈循环,最终获得市场统治地位。在此后的智能手机与移动互联网浪潮中,平台对互联网世界乃至现实社会第一次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虽然在1999年传播学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就提出了“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但当时他批判的矛头指向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在传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数字技术被认为起到了加快资本主义扩张与加剧权力不平等的作用。只是到了2010年之后,对数字平台的研究与批判才开始深入。2017年,尼克·斯尔尼塞克(Nick Srnicek)在《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一书中分析了数字平台如何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的核心驱动力,探讨了平台的类型、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平台经济的兴起以及平台对全球经济的影响。2018年,何塞·范·迪克(José van Dijck)等学者的《平台社会》(The Platform Society)则从公共价值的角度探讨了平台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平台批判增加了非常重要的规范性维度。
这些相关著述较为全面地总结了平台的商业模式、作用机制与社会影响;然而,如果粗略观之,仍未完全超脱2005年奥莱利之滥觞。与其不同的是对待平台的态度:在平台尚未成为当前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之前,它们代表着科技进步、征兆着经济繁荣;而在平台社会来临之后,它们被批判为严酷精准地复制了资本主义固有的扩张方式。到最后,社会公众们收获的是一头头不受控制的数字巨兽,它们在提供看似多元化选择的同时,实际上仍然执行着资本集中、市场垄断、榨取用户和劳动者价值的逐利原则,进而造成了新型的权力不平等。正如学者所总结的:“新型数字不平等最终生成的核心逻辑在于科技巨头公司因自己在大数据和智能算法上的绝对优势而获得了隐秘的控制能力,因而其能够以多种方式、从不同侧面损害使用者的权益,而在强势的科技巨头面前,使用者个人则因其在技术层面的劣势而难以具备足够的保护自己的能力。面对科技巨头的肆意窥探和近乎专断的算法运行过程,用户最终只能选择默默接受。” 实际上,这里“用户”的范围需要扩大,在平台上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和为平台打工的劳动者也处于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之中。
如今的人工智能,尤其是面向终端用户(end users,也称为consumers,即C端)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否会走一条平台走过的老路?简单地回答“是”或“否”都非正确答案。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析两种现象性趋势,一是平台的人工智能化,二是人工智能的平台化。现实中这两者是并行交错的过程,并且仍在演化嬗变之中,在目前的文献中尚未得到充分讨论。之所以要分析它们,一方面是为了看到并警惕人工智能与平台逻辑的合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探究人工智能的另一种可能性,即撬动目前的平台社会及其背后的资本与权力的逻辑的可能性。
(一)平台的人工智能化
当前阶段,平台的人工智能化是指数字平台所属的平台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投入AI的研究、开发与商业化,并且将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LLM,一下简称为大模型)整合进自己的产品与服务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在C端(异于to business的B端)具有巨大应用潜力,被认为是下一个平台级应用,促使各个数字巨头不约而同地开启了大模型的“军备竞赛”,它们力图利用已有的技术积累与用户规模基础,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保持住市场垄断地位。微软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作为与OpenAI签署了排他性协议的最大投资者,微软仍嫌不足,于2025年1月3日宣布计划在2025财年投入800亿美元用以建设数据中心来训练人工智能大模型,并开发人工智能的云端应用。Meta也不遑多让。1月24日,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表示,Meta将向AI投入600亿美元,包括在曼哈顿建立一个数据中心,以支撑其最新的AI大模型Llama 4。他的愿景则是,在2025年Meta的智能助手为超过10亿人提供服务。
数字巨头所拥有的优势是其他试图踏入人工智能产业的竞争者所无法比拟的。训练大模型需要的资源,诸如算力、算法与数据,对于数字巨头来说,要么体现为可以调用大规模资金来满足硬件需求(算力),要么建基于自身的业务或商业模式的基本要素之上(云计算、算法),要么指向多年积累下的“无形财富”(用户数据);对于其他竞争者来说,这些都构成极高的门槛,唯有与数字巨头合作才可能在未来的人工智能商业化浪潮中分得一杯羹。而数字巨头之间的竞争压力来自不断加码的投入。在上述资源都难以拉开距离的情况下,各家大模型的能力可达几何仍为未知数,数字巨头唯有采取集中资源、扩大规模、降低边际成本等措施为其大模型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

图 1 AI各垂直技术环节
简而言之,人工智能的发展在这一阶段是由平台公司提供资源,即建筑在平台的基础之上;它受到平台社会的结构性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平台的人工智能化,对于平台来说,是复制过去成功路径的企图,也是抢占尚未分割完毕的未来市场的努力。人工智能是其核心业务的延续或扩展,对其已有的商业模式不仅不构成挑战,而且常常起到强化作用。例如,Meta向人工智能投入巨额资金,所要求的巨额回报仍会从其主要收入来源即广告收入中获得;而巨额广告收入可持续的原因在于平台能够收集巨量用户数据,使“个性化”广告投放更加精准,转化成消费的成功率更高。
然而,人工智能的复杂性使得即便身为数字巨头也很难一家独大,未来各个巨头在竞争中会分化出各自的比较优势,相比同一赛道的竞争,或许互相依赖的程度反而会增加,由此形成牢固的产业链条,使得入场门槛更高。
对于全社会而言,与平台逻辑合流的人工智能发展并非良兆。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出的结果远非乐观人士所认为的那样“去意识形态化”,相反,只要是由人类训练出来的,即便超越了用户个体的意识形态,也会因算法偏向(algorithm bias)与数据偏向(data bias)呈现出整体的根深蒂固的不平等。具体到某一家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来说,它对于“哺育”自己的母公司的评价也很难做到不偏不倚,至多保持恰当的沉默(笔者询问几个人工智能助手有关其母公司的问题,都无法得到具体评价信息)。一个基于带有偏见的数据训练的算法,可能会在决策和行动中延续甚至放大现有的社会偏见。这种现象凸显了人工智能系统不仅是技术工具,还具有塑造社会结构和权力分配的潜力。也因此,对于平台的既有批判,在这类人工智能系统中依然成立。
(二)人工智能的平台化
“平台化”(platformization)近年来已成为学术文献中的一个概念,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是指社会在多个维度、多个领域中受到平台影响的过程。例如,对于劳工来说,是指从传统的泰勒主义生产流程中转移到以灵活外包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网络中去;对于文化产品来说,是指其内容的生产、分配和流动受到数字平台的经济和基础设施性扩张的影响;等等。而本文所言人工智能的平台化,是指人工智能公司通过将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到平台的产品与服务中,谋求平台级用户与数据,从而借由网络效应打造新平台的过程。
如同平台试图在人工智能市场上复制自己的成功,人工智能公司也试图将自己的产品“平台化”,以期获得这一新市场的垄断地位,成为新的平台,即走出微软之于PC操作系统市场、谷歌之于搜索引擎市场相类似的路径。比如,OpenAI于2024年1月推出了GPT Store,即基于GPT的应用商店,在GPT Store里,开发者可以上传自己的应用供用户下载使用、赚取利润。这可以看成是人工智能的平台化尝试,以效仿苹果的Apple Store、谷歌的Google Play,为第三方开发者提供一个数字市场平台。从人工智能公司的角度来看,这是一条利益最大化的可靠路径。它们可以以此诱人前景可以游说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更多青睐,为自己的平台之路增加更多助力;而平台公司也愿意通过投资来获得人工智能公司的部分控制权,以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来换取对方的技术优势。因此,人工智能的平台化也指向AI与平台逻辑的合流。典型范例就是微软与OpenAI的合作。微软对OpenAI的投资总额超过130亿美元,以此获得了该公司20%的股份,并设定了未来利润上限为920亿美元。作为OpenAI的独家云服务供应商,微软的Azure每年收取的服务费用超过10亿美元。此外,微软有权使用OpenAI的所有技术,并将这些技术整合到其产品Copilot中。
如果说平台的人工智能化是平台逻辑的必然延展,那么看似符合同一趋势的人工智能的平台化面临的实际情况则要复杂得多。虽然后者也在很大程度上与平台逻辑合流,但是想要再造平台的愿景充满了不确定性。这是因为与已然取得市场垄断地位的现存平台不同的是,人工智能公司诞生并发展于新的互联网范式之下。2016年欧盟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提案,2018年强制执行,为跨境数据流动树立了一个约束性典范,标志着全球范围内互联网范式的重大转变,从“平台成形期”(即从2005年奥莱利提出平台概念到2017年斯尔塞尼克批判平台资本主义之间的一段时期)甚至更早时期的新自由主义范式转变为对平台实施约束与管制的多方治理范式。在这种新范式下,除了追逐利润的资本之外,还有多方力量也在其中博弈,构成新的权力关系与权力结构。在这个博弈过程当中,出现了崭新的现象,技术(尤其是具有很大自主性的人工智能技术)这样的非人类行动者开始在塑造社会网络和权力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意味着技术本身能够充当社会中介,并对人类施加影响。正是非人行动者与人类行动者的复杂互动,带动了行动者网络发生变化。
三、行动者—网络—理论下对平台的技术网络分析
本文将采取区别于传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视角,转向技术的社会建构论,尤其是行动者-网络-理论,来理解围绕平台与人工智能的权力变化。正如上文所述,传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确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洞见,剖析了资本主义自身发展出的新形式“数字资本主义”,揭露了数字平台作为资本主义积累、扩张与再生产的工具的另一面向。然而,此类批判立足于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着重对经典概念如“资本”、“阶级”、“生产”、“劳动”、“意识形态”等予以数字时代的再阐释,并且大多从宏观结构出发,忽略了结构中各个主体的能动性。如果仅从宏观结构出发,我们很难看到“变化”——毕竟结构性变化难以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尺度上被观测到。然而,变化的确发生了,哪怕并非在结构层次上,只是在关系层次上,也值得我们去研究;更重要的是,从关系维度(relational dimension)来定义权力,关注各个主体之间的互动,将权力视作一个动态过程,就可以采取历时的、也是比较的研究方法,来研究一段连续而非断裂的、但内部又发生了变化的时期,即从“平台成形期”至人工智能发展新阶段的历史进程。
除此之外,“数字资本主义”的批判者自己也承认:“技术的话语正是数字资本主义研究甚至整个传播政治经济学所需要的‘突破口’——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领域中,技术始终是一条略显尴尬的脉络,它默默串联起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整个谱系,但在很多理论家那里,技术却是一个让他们避之唯恐不及的‘幽灵’,只要谈论技术就会落入技术决定论与拜物教的陷阱。这种逃避的态度并不能缓解技术与主体性之间的张力,反而掩盖了真实的问题。”如果将技术与人一样视为网络中的行动者,就在认识论与方法论上规避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会落入的陷阱,如此可以化解技术与主体之间的对立,而这正是行动者—网络—理论的题中之义。因此,本文从技术的社会建构论出发,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分析人工智能平台化的多种变数与可能路径。
技术的社会建构理论由维贝·比亚克(Wiebe Bijker)、特雷弗·平奇(Trevor Pinch)等学者提出,该理论认为,技术发展不是一个线性或决定性的过程,而是由社会、文化和政治因素共同塑造的。它强调,技术产品并非天生有用或成功;相反,它们的意义和功能是通过不同的相关社会群体(relevant social groups)之间的互动产生的,也就是说,同一技术可能被不同群体赋予不同的意义和用途,这被称为“阐释的灵活性”(interpretive flexibility)。这种灵活性不仅是技术诞生之后人们如何看待它们,而且在技术被发明之时、产品被设计之初就存在。也就是说,并不会只有唯一或最优的设计,最终技术或产品的形态是建构之后的产物。由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米歇尔·卡隆(Michel Callon)和约翰·劳(John Law)提出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是技术的社会建构论的一个有影响力的分支,它挑战了传统社会学对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的区分,将两者视为在塑造社会和技术网络方面具有同等影响力的角色。该理论作为传统社会学的替代方案,认为“社会”不是一个固定的结构,而是一个持续演化的联结的网络(network of associations)。在《重组社会》(Reassembling the Social)一书中,拉图尔提出如下关键概念:
(1)能动性(agency)。拉图尔将人类(human,如工程师、用户、监管者)和非人类(non-human,如技术、基础设施、文本等)都视为影响网络的行动者,前者即通常意义上的actor;对于后者,拉图尔特意使用了actant这个词,以区别于主体主义色彩浓厚的actor。也就是说,任何能够改变事物的独特状态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为“行动者”。每一个行动者都具有能动性,只不过能动性在此的定义是制造差异、带来转变、产生效果。
(2)转义者(mediator)。拉图尔区分了“转义者”(mediator)与“中介者”(intermediary)。其区别在于,当输入经过中介者时,输出是可以预测的;转义者则不然,它们转变(transform)、转译(translate)、扭曲(distort)以及修改(modify)其所承载的意义或者元素。输入经过转义者得到的输出常常是新的、偶然的、难以预测的,拉图尔称之为“惊异迸发”(lots of surprising aliens may pop up)。
(3)转译(translate)。不同行动者(包括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协商、重新定义和调整其利益以形成稳定网络的动态过程。行动者注定要制造差别(be made to make difference)。没有发生改变的因果链(原因—效果)之中的角色(character)并非行动者,它们只是在传输(transport)效果。而在网络中的行动者不断改变对行动(action)的意义的理解,将其转译成自己能够理解的意义。
(4)不变的移动(immutable mobile)。这个概念描述的是在空间和时间中移动(mobile)而保持不变(immutable)的特质。拉图尔以“测量标准”为例,来解释知识、技术和人工制品(artifacts)在不同语境(context)中传输时如何保持稳定。具备此特质的技术和理念使网络得以扩展。
(5)黑匣子(black box)。这个概念是指一个过程、一项技术或一个系统已变得稳定并且在关系网络中被视作理所当然。黑匣子也可以是多个,多个黑匣子各司其职并且互相依赖,通过这种关系相互联结、相互背书,形成黑匣子关系网络。
通过梳理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关键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它为理解围绕人工智能的相关社会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提供了一个极为独特的视角。在它看来,人工智能自身也成为一个行动者,这与在其他理论中人工智能被当作纯粹的客体(object)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更贴近现实的核心——人工智能在人类的设计中,是向着具备能动性的目标迈进的。而且,人工智能不仅是一个行动者,还是一个转义者,尤其当以神经网络为主要模型的深度学习成为人工智能训练的一环时,即便是包括算法工程师在内的开发人员也难以预测训练结果。在考察权力与权力关系时,行动者—网络—理论能将我们视线的焦点从等级制的权力结构(诸如政府或公司这样的凌驾于个体之上的权力结构)中移向由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共同组成的网络之中。权力不是一个实体所占有的东西,而是通过网络的转译(translation)、卷入(enrolment)和稳定化(stabilization)而产生的。因此,权力关系不是预先确定的,而是在不同行动者之间不断协商产生的,这些行动者包括工程师、政策制定者、企业、投资人、数据、算法、用户乃至人工智能本身。平台与人工智能的新发展可以被看作行动者网络的变化:新的行动者加入这个网络,与原来的行动者之间建立新的关系;新的关系不仅扩张了网络,还在扩张过程中改变了原有关系。
为了使分析更加明确具体,我们需要明确这个网络之中的行动者,通过追踪行动者来进一步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不变的移动”,这将为我们的“追踪”提供一个贯穿网络的线索。本文认为,“算力”(computing power)可以被视作这种“不变的移动”。“算力”即运算能力,指计算机或计算系统在单位时间内处理数据和执行计算的能力。这里所说的算力并不单纯受制于硬件,如单个芯片,而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硬件架构、计算资源、数据存储与传输、算法与软件、能源供应与散热等。可以将这些影响因素都视作非人类行动者,当每个非人类行动者在改变时,通过算力得到的结果也会发生变化(这个变化是可以预测的,也就是说,在行动者提升的时候,算力的输出也会提升,因此,可将算力视作“中介者”),它们共同组成了一个技术的网络(a network of technology);而这些非人类行动者又联结着研究者、工程师、各国政府与公共部门、私有企业、用户等等,形成一个更为庞大的网络。无论在平台成形期还是在平台的人工智能新发展时期,算力是各方的共同基准线。然而,不同的行动者均有自己的优先考量,其行动的驱动力或受到的制约也各不相同。
(一)技术网络的稳定化时期
在平台成形的初期,算力并非平台公司商业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此一时期的肇始之年,即2005年,全球互联网使用率为16%。到2010年,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使用率才21%。可以推断出,互联网公司绝大部分都是服务于使用率达67%的发达国家与地区,并且,这个时期从事与互联网并不强相关的硬件或软件业务的公司才更有可能成长为巨头,如开发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的微软、发售iMac与推出macOS的苹果。直到平台成形末期的2015年,全球数据总量也才不到20泽字节,而根据预测,2025年数据总量将增长至175泽字节。

图 2 全球数据总规模(2010-2025)
初期,互联网使用率是逐利的瓶颈,只有继续建设电信基础设施,才可能解决互联网接近权的基本问题,而对于平台公司而言,打开全球市场的野心才有可能实现。实际上,电信部门的私有化——在世界银行的报告中被称为“自由化”(liberalization)——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1990年至1998年之间,超过91个发展中经济体开放了电信业,达成了超过500个项目与投资意向,总规模达2,140亿美元。进入21世纪,承续上世纪的这一风潮,由美国主要推动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大行其道,各国电信部门的私营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的国家打开自家市场,将电信基础设施交给号称更有效率的私有企业来建设。在普及了基本的互联网接近权之后,更多的用户与用户产生的数据都被卷入(enrolled)这个网络,也就是说,用户与数据成了新的行动者。之后,带宽成为下一个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追求,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在2010年前后提出全国性的宽带建设目标,例如,发展中国家哥伦比亚2009年提出“国家IT计划”(National IT Plan),发达国家美国2010年提出“全国宽带计划”(National Broadband Plan)。在遍及全球的此类建设中,网络的传输速度与质量大大提升,为之后的平台成形期打下了物质基础。
对于一国之政府来说,数字经济可以加快信息与商品流通、带来繁荣与增长,为发展本国经济之要义。用户首先作为公民,从人权角度来说应该享有数字接近权,至转变为消费者后,对政府来说可以增加国内GDP,对私有企业来说是潜在市场与利润来源。因此,政府采取与私有企业、尤其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合作的方法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这一时期两者通过对“数字经济”与“公民”的转译达成共识,公私合作非常普遍。也是这种合谋之势使得社交媒体这种科技跨国公司同样被视为数字经济的一部分,能够自如进入多国市场,为平台成形去除了制度障碍。这是一个网络的“稳定化”时期,各方通过合作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就是在全球性的网络之中获得了稳定的权力。
以上这一阶段是平台成形初期,可以将其视为以算力为基准的技术网络正在经历“稳定化”的时期。各方通过合作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在全球性的网络之中获得了稳定的权力。换句话说,各个行动者以意义的转义达成了共识。然而,用户与用户产生的数据的卷入,给行动者网络带来了变数。2010年之后,社交媒体的平台雏形初现,用户对信息、娱乐、社交与政治表达的需求都推动着社交平台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交媒体的技术特性也增强了它们在政治传播中的地位,无论是政治运动还是正式选举,无论是公民还是政党的政治动员,都可以经由社交媒体来组织与扩大。这当然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重视。“用户”又重新被转译回政治话语中的“公民”“选民”或“反对派”,逐渐变成这个网络中举足轻重的行动者,也就埋下了公私部门之间共识断裂的种子。
在用户数量激增导致总数据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算力需求水涨船高。虽然亚马逊、微软与谷歌在2010年之前就开展了云计算业务,但那时候主要为有此需求的企业客户提供小规模的服务(私有云计算,private cloud computing)。直到2010年之后,得益于这一时期的带宽建设与算力需求,云计算(特指公有云计算,public cloud computing)服务才逐渐蔚为主流: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从2010年的246.3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1564亿美元,共增长635%。30与社交媒体平台不同的是,云计算,尤其是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需要更多的物质支撑,包括地理空间、能源供应与散热等等。如果说社交媒体平台对用户及其数据的需求极为强烈,需不断优化算法效率与提升用户体验,更仰赖程序员与算法工程师,那么,云计算的基础设施建设则要更多地与公共部门打交道,因为地理空间也好,能源供应也罢,仍然为公共部门权力所覆盖。此时,除了电信部门之外,还有能源部门与地方政府的行动者也加入了进来,使得整个网络(network)也愈发复杂。
(二)技术网络的去稳定化时期
在平台成形期,技术网络稳定之后,各个平台都或多或少遇到了自身的瓶颈。为了突破这些瓶颈,平台寄希望于人工智能化:在原来的稳定化网络中凭借自己在算力上的优势,利用人工智能的平台化来巩固自身地位。
平台遭遇的瓶颈,一是平台自身的扩张触及“天花板”,二是受到他方权力制约的程度加深。在第一个方面,以社交平台为例,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16年,互联网用户在社交平台上花的时间增长了15.32%,达到了历史最高值,而从2016年到2023年,增长率大幅下降,甚至在2024年出现负增长(-5.3%)。如果说社交平台的商业模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用户的在线时间(只有用户在线才可以不间断地提供数据),那么就可以发现,这一商业模式的红利开始渐渐萎缩。

图 3 互联网用户花在社交平台上的时间
当平台已经将其用户规模拓展到极限,或者是在此基础上将数据采集挖掘与算法优化做到极致,又或者是已经将云计算的硬件规模扩大到边际收益不断走低的程度,那么,形成了核心商业模式的平台企业就一定会想方设法拓展业务版图。一方面是本世代(其特点为“信息帝国主义仍然是金融资本主义”)最为通行的做法:手握资本,加入金融玩家行列;另一方面是探索新的技术及其“平台化”的可能。例如2021年Facebook号称要打造“元宇宙”(metaverse),为此将公司更名为Meta,但到了2024年,主要负责元宇宙开发的Reality Labs分部亏损177亿美元,只带来区区21亿美元收入,在削减了20%预算之后,如今扎克伯格又宣布投身人工智能。这就说明,在走向人工智能化之前,平台企业已经试错过了,人工智能并非自然而然地成为“可平台化”的选项,而是平台企业在各个选项中发现人工智能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商业化前景俨然在望,相比其他选项更为实际且可能有大回报,为此才不惜投入重金,将人工智能作为下一个阶段的“入场券”。
然而,由于巨额资本的涌入,整个硅谷不再像“车库创业”那一时代那般注重创新,而转向了“四个互联网”(包括硅谷的开放互联网、布鲁塞尔的“布尔乔亚”互联网、北京的威权互联网、华盛顿的商业互联网)中的华盛顿模式(指受到美国共和党领导人支持的商业互联网),更注重资本的运作。预测了平台兴起的奥莱利,在2021年3月撰文称,人们所熟知的硅谷正在走向终结。他给出了四个原因:所需的技能不同;许多能够创造财富的市场都是受监管的;而驾驭受监管的市场所需要的技能是硅谷明显缺乏的;最后,企业越来越难维系炒作。在此情况下,科技往往不再被理解为“改变世界”而是“为股东创造利润”,成为少数人的游戏。
改变对“科技”意义的阐释,也就改变了对创新的宽容度,也许在这些平台的内部曾经有激动人心的创新,但由于无法在财报上表现良好,就失去了试错与改进的机会。在这个意义上,程序员与算法工程师作为行动者,在投资人的转译之下,其角色从“科技创新者”变成了“工具人”;相比他们,投资人更青睐于“职业经理人”。换句话说,如果拥有技术专长的人才不能同时具备“变现”(monetization)的能力,意味着他/她领导的科技创新就无法将“用户”转变为“消费者”,那么这一科技创新就无法与其“使用者”(这里采取user的一般意义)产生联结,而只有这种联结,才是催生更多创新、更多进步的保证。
在第二个方面,平台遭遇越来越多的制度壁垒,主要来源于保护公民数据隐私的法律法规、反垄断的管制与各国政府的禁令。尤其最后一点,是地缘政治下民族国家重申权力的集中体现。在民族国家眼里,“平台”不仅仅是数字经济繁荣或信息自由流通的象征,还是可以被各方利用达到政治目的的工具,甚至可以被“武器化”(weaponization),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大杀器。各国政府出于对国家安全与网络主权的考虑,改变了“基础设施”与“数据”的意义。早在2012年,澳大利亚政府禁止华为参与其“国家宽带网络”(National Broadband Network)建设;同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报告,首次公开点名华为和中兴,称其设备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建议美国政府和企业不要使用其产品;2014年,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在致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词中提出“尊重网络主权”, 2016年,中国通过《网络安全法》;2016年欧盟通过的GDPR,已有经验研究表明其参与塑造了欧盟以外的全球隐私制度,通过“布鲁塞尔效应”(Brussels effect)成为欧盟向其他国家输出其监管框架的工具,甚至就连美国加州这个新自由主义的大本营于2018年通过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CCPA)也借鉴了GDPR中的概念与原则;2019年11月,《〈俄罗斯联邦通信法〉及〈俄罗斯联邦关于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修正案》颁布实施,该修正案旨在保护俄罗斯互联网在遭受外部攻击时实现可持续运营,因此又被称为“主权互联网法案”;2020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国家安全威胁为由签发对中国公司拥有的移动应用程序TikTok的禁令;等等。
(三)技术网络中各个行动者及其关系
以上分析表明,由于新的行动者的“卷入”,原行动者的意义发生了“转译”,行动者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技术网络从之前的“稳定化”时期进入“去稳定化”(de-stabilization)时期。纵观平台的演化过程,我们会发现,平台的扩展实际上是一个平台成为“代理”的过程。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国家,公民的选择实际上都是由政府来代理,而政府与跨国公司合谋之后,又将本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交给后者来代理,于是,“公民”在此不断转译之中就变成了“用户”与“消费者”。不仅如此,从前的“受众”将对信息的选择交给“算法”来代理;从前的“劳动者”将工作安排交给“算法”来代理。现在,云计算平台则成为数据存储与运算的“总代理”。这些给予“代理”权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依赖程度逐步加深的过程。之所以要交给平台公司,是因为我们“默认”这些公司在“算力”与“算法”上拥有极高的专业性,能够通过“运算”得出“最优”的解法,帮助我们实现更有“效率”的生产与生活;就像个体在经济活动中,也常常委托第三方作为代理,授权他们管理与运作自己的资产。与这些第三方服务不同的是,平台涉及“基础设施”与“数据”,其不可追踪性与不可解释性,极大地削弱了它们的透明度,它们变成一个个“黑匣子”。
作为“黑匣子”的平台的权力威胁到了民族国家政府的权力,政府再次将“用户”和“消费者”转译为“公民”,以自身在治理与监管领域的能动性(agency)谋求夺回部分权力,在实际操作中,就是进一步成为平台的代理;而平台也因为遭遇瓶颈,迫切地想要再次与政府达成共识,从而保证未来的“稳定化”。所谓政府成为平台的代理,是指一方面平台将规范与制度上的可追踪性与可解释性交给政府,政府代理了平台的“公共责任”与“合法性”的部分;另一方面,双方再次就“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的阐释达成一致,人工智能与算力就变成了这个一致阐释的核心。民族国家政府因地缘政治因素,将算力视为衡量一国综合实力的一项标准,并将提升算力作为国家战略目标;而平台也将算力视为人工智能平台化的物质基础之一,急欲大规模兴建数据中心,以满足平台下一步扩张的需求。
在算力作为基准的技术网络中,政府由于掌握了地理空间与能源供应的权力,再加之在规范与制度上掌握“代理”权,将自己提升至与平台旗鼓相当的重要地位。一个典型实例是,2025年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宣布启动“星际之门”项目(Stargate Project),与他站在一起的还有OpenAI的CEO山姆·奥特曼(Sam Altman)、Oracle的主席拉里·埃利森(Larry Ellison),以及软件银行集团的CEO孙正义。该项目资金规模高达5,000亿美元,资金将用于在未来四年间“为OpenAI在全美建设新的AI基础设施”,因为“这一基础设施将确保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为美国创造数十万个就业岗位,并为全世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之前与OpenAI签订了排他性协议的微软并没有拆散这种合作关系,而是“顺势”也加入这个“大家庭”。
人工智能,尤其是本文讨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也成为以算力为基准的技术网络中的非人类行动者,与人类行动者之间建立起相当复杂的互动关系。首先,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之路建立在平台基础上,享受着巨大的平台红利也受到严厉监管制约,即一方面承担着再次刺激数字经济繁荣的期待,另一方面也携带着被武器化的巨大政治风险。人类行动者会将两方面都纳入考虑,但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态度截然不同。例如,于2024年生效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以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为监管重点,“对GDPR进行了补充,使后者更适用于人工智能时代”,而美国总统特朗普则移除了拜登时期签发的若干个旨在“确保安全、可靠和可信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以“保证美国在人工智能创新上的领先地位”。在此,主权实体(包括民族国家政府与欧盟这样的跨区域联合政体)的权力进一步彰显。
其次,人工智能的风险来源于高度的不可控性,因为人工智能研究者越来越多地通过以神经网络为主要方法的深度学习来建立大模型,即便对于研究者来说,人工智能在隐藏层中处理数据、从数据中学习的过程也复杂到难以一一解释,这就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但同时也提升了监管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虽然研究者对算法的改进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想要进一步提升输出结果的质量,对输入数据的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当出现数据稀缺(data scarcity)的挑战时,尚未开放权限的高质量数据就会变得更加重要,不过这些数据常常因为隐私或伦理考量不开放获取权限,例如由医疗部门掌握的患者数据。有研究表明,目前人工智能在医药方面的研发受制于数据,只能靠改进技术来部分克服数据不足的困难。然而,要想充分解决权限问题,还是不得不依赖于公共部门的参与,这将进一步扩大公共部门行动者的权力。
最后,没有哪一种科技产品或应用像生成式人工智能这般依赖于使用者的行动。社交平台运用算法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知道”使用者的喜好,只有投其所好才能实现“个性化定制”推送,才能将“使用者”变成“消费者”(精准广告投放对象)与“玩工”(数据乃至内容的持续贡献者)。因此,平台的算法多通过收集多维数据、高维建模再加以聚类分析,实现对使用者喜好的“预测”(其实是统计学意义上的强相关),推送更多内容使其继续停留在平台上。而生成式人工智能从使用者提问的那一刻就开始“学习”,而且目前诸多产品都采取“对话”的界面,将其使用者由被动的“消费者”或无知无辜的“玩工”转变为主动发起者。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持续不断的对话进行学习,同时,使用者不仅得到了有针对性的帮助,也相应提升了对人工智能的熟悉程度,逐步掌握了与人工智能对话的技能。如果说社交平台的算法需要收集使用者的实时行为(real-time activity)的数据来达到商业目的,它与“用户”之间并不发生直接互动,更多以单方面操控为主,那么,生成式人工智能则需要使用者的行动(action)来对其输出结果给出反馈与评估,调整和改变在之前大数据训练中学到的成果,即与“使用者”直接互动,双方都在互动中发生改变。由此,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被认定为在以算力为基准的技术网络中持续演化的行动者。
总结以上分析,我们会发现,在以算力为基准的技术网络中,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之间存在复杂互动。“技术”及其产物作为非人类行动者扮演着“转义者”的角色,自身承载的意义被转译,同时也转译了它们联结着的行动者的意义,这改变了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也因此改变了权力格局。其中,“算力”作为“中介者”(拉图尔所谓“客体”一旦隐入背景,就会从显性的“转义者”成为不可见的“中介者”)可以成为我们追踪行动者变化的一个线索。在平台成形期,跨国公司与政府的合谋让无处不在的基础设施将“公民”卷入并且将其转译为“用户”和“消费者”(以及“劳动者”)。然而,随着平台公司为了攫取利润不断提升“算法”,“用户”(包括“消费者”和“劳动者”,在对数字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其为同一个整体)将自身选择交由“算法”这一非人类行动者来代理。在与“算法”的互动中,他们的卷入程度逐步加深,甚至利用平台的技术特性,发挥自身在政治行动上的能动性,这一变化又促使政策制定者不得不重新考虑其“公民”意义。为了夺回由平台“黑匣子”侵蚀的公共权力,政府试图通过治理与监管行动,使自身成为平台在公共责任与合法性上的代理。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新的非人类行动者,被试图维持市场垄断地位的平台公司“卷入”,同时与研究者、政府、用户、数据、算法等发生互动。一方面,在它所嵌入的网络中,各个行动者的地位已然发生改变;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特殊的能动性。因此,这些互动均异于之前的非人类行动者,自然会为今后的改变提供新的可能性。
四、讨论:另类的“深度求索”
就像资本主义内部诞生了反对它自身的东西,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下的科技创新中也诞生了反对它自身的东西。借鉴21世纪以来理论家所提出的“另类现代性”(alternative modernities),本文提出:DS所代表的正是“另类创新”(alternative innovation)。
表面上看,DS的另类之处如同媒体分析的那样,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成本低,二是开源。首先,DS显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开发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艰难。在此之前,这个产业的进入门槛被认为因为算力成本极高,非资金雄厚不能入场。DS的工程师在介绍如何构建DeepSeek-V3大模型的研究论文中写道,他们仅动用了目前人工智能领军公司部署的高度专业化计算机芯片的一小部分(2,048块GPU),最终花费约600万美元。其次,DS的价格也使得第三方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成本变低。最新面世的这一代DeepSeek-R1,API服务定价为每百万输入tokens 1元(缓存命中)/4元(缓存未命中),每百万输出tokens 16元,输出API价格仅为OpenAI-o1的3%。这吸引了各大平台公司纷纷使用DS的开源模型。2025年1月29日,微软宣布Azure AI Foundry接入DeepSeek-R1。1月30日,英伟达宣布Nvdia NIM服务接入DeepSeek-R1。2月6日,亚马逊宣布DeepSeek-R1现已在AWS上可用。2月17日,腾讯官方宣布旗下4款产品正式接入DS,至此,腾讯联手DS的产品已达14款。3月1日,在连续开放源代码的“开源周”第六天,DS还给出了推理系统的技术介绍,解释了该产品为何如此便宜还能达到545%的利润率,打消了人们关于“亏本打价格战”的疑虑。
从行动者—网络—理论来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DS作为一家中国公司开展的另类创新,是拉图尔所言“惊异迸发”的时刻,但也并非无迹可寻。首先,在平台将自身人工智能化之前,平台以及资本的有限性已经昭然若揭。原本领导科技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平台公司成为某种边缘化行动者,丧失了他们原本应该承载的意义,他们自身的能动性也被削弱。“DeepSeek不制造任何消费者产品,而是让工程师全神贯注地做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若重申自己作为行动者的主体地位,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变化,最终将带来多种可能性。DS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梁文锋曾在采访中表示:“V2模型没有海外回来的人,都是本土的。前50名顶尖人才可能不在中国,但也许我们能自己打造这样的人。”
其次,中国在地缘政治中被视作美国的挑战者,中美关系的紧张并非始于今日,而近年来两国在科技领域的不合状态越来越频繁地见诸媒体,如美国对“中国出身”的科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备与社交平台App)施以禁令、向中国封锁关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知识与人力资源)的出口等等。芯片禁令限制了中国各方获取芯片与芯片架构的途径,但如上所述,围绕算力的技术网络并非仅由硬件组成,其他行动者(包括技术专业人员和一般意义上的“使用者”)也同等重要。在中国,当硬件作为行动者的重要性“被迫”降低时,其他行动者的重要性就会相应上升。另外,如果中国政府能够在国家主导模式下的互联网治理中发挥制度优势,将管辖地理空间分配与能源供应的公共部门协调起来,可以为提升算力破除制度壁垒,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最后,DS为了发展也“不得不”开源。如梁文锋所言:“开源更像一个文化行为,而非商业行为。”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所用大数据集通常会招致有关方面对数据主权、意识形态的顾虑,在地缘政治关系紧张的今天,这一顾虑愈演愈烈,但如果其大模型开源,无论哪个国家、哪个公司、何种意识形态,都可以将其部署在本地,那就不会触及这一敏感问题。
当然,在这个技术网络的不稳定时期,各方行动者还在不断地转译意义、改变与他方的关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走向通用型人工智能(AGI)的道路上,还将有什么行动者加入进来也是未知。当“用户”修正了本不该联结在一起的“消费者”的意义,而回归到“使用者”的一般意义,与科技产生新的联结时,将激发怎样的可能性?OpenAI本是一家专注科研的非营利性机构,在无法承担人工智能研发成本、接受微软资本注入之后,就许下了营利的承诺。在“投资人”这一行动者强势入场后,DS这样的创新者是否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DS创始人梁文锋曾表示最大的困难不是找不到顶尖人才,而是无法获取最高端的芯片。在美国及其盟友的垄断之下,全球其他被美国视为“敌手”的国家,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未来将如何发展?如果DS持续推进开源,降低全球人工智能成本,在地缘政治的安全考虑与唾手可得的低成本之间,政府与平台公司又将如何博弈,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又会发生什么变动?这些都是留待今后研究的有趣问题。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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