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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沙沥金 

人类无疑正处在一个危险的十字路口。我们不得不问,我们是否有道德上的毅力来拯救我们自己,使我们免于真正的灭亡。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们仍然需要利用过去来更好地理解当下。

本专栏意在对选定的个人的生活和贡献进行一种富于当代意识的文化调查,虽然历史可能是不稳定的,但它确实倾向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结晶。一群特定的男人和女人,塑造了他们所处的时代,同时也在他们身后的文明中留下了明确的印记。

现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找到相信这个世界的理由,因为它是我们唯一的世界。因此,当我们回顾过去以展望未来时,让我们追随并超越那些拒绝接受历史压迫的抵抗者,那些让我们热泪盈眶的作家,那些震撼我们灵魂的艺术家,那些敢于书写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爱的诗人,那些以持续的智力投入来守望社会的思想者,以及所有从未被眼前的限制所打败的异类

——胡泳

像摇滚歌星一样成名和毁灭

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1914年10月27日出生于南威尔士斯旺西(Swansea)的高地郊区。当斯旺西文法学校的英语老师戴维·约翰·托马斯(D. J. Thomas)决定给他刚出生的儿子取名为迪伦时,这个名字几乎无人知晓。饱读诗书的父亲在中世纪威尔士故事集《马比诺金》(Mabinogion)中发现了它,是一个“长着浓密黄头发的漂亮男孩”的名字,意为“大海之子”。在传说中,迪伦代表黑暗,而他的双胞胎兄弟代表光明。这一前基督教的名字与水的神秘、大海和黑暗世界有关,所有这些日后都困扰着迪伦·托马斯的想象。

根据社会安全记录,到 2003年,“迪伦”已成为美国第19位最受欢迎的男孩名字,仅次于“詹姆斯”。对大多数美国人而言,它总会让人想起歌手鲍勃·迪伦(Bob Dylan),本名为罗伯特·齐默尔曼(Robert Zimmerman)。齐默尔曼变身迪伦,只是借用了诗人托马斯沉思的、年轻叛逆的光环;而根据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的说法,约翰·列侬(John Lennon)是因为对托马斯作品的热爱才开始写作的。正是列侬让迪伦登上了披头士最负盛名的唱片《佩珀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1967)的封面。从最字面的意义上来说,迪伦·托马斯成名了。 

虽然托马斯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威尔士诗人,但矛盾的是,他的文学作品完全是用英语写的。按照当时的传统,虽然父母都能说流利的威尔士语,但迪伦并没有接受双语教育。他不会讲威尔士语,继承了他的国家和他的家庭的历史矛盾。正是十九世纪威尔士语言的衰落导致了“盎格鲁-威尔士文学”,或者如许多讲英语的威尔士男女所称,那叫做“威尔士英语写作”。

对迪伦来说,学习威尔士语并使用古老凯尔特吟游诗人的复杂技巧进行写作是不可想象的。他所追求的是英国伟大诗人的技巧,并且他比大多数人更努力地实现这一目标。尽管如此,他的节奏和音韵、他对隐喻的选择和奇怪的词语搭配、他对自然和人类之爱的重生力量的喜爱,都具有凯尔特人的奔放的和轻快的风格。

18岁的时候,托马斯在威尔士以外发表的第一首诗《而死亡也一统不了天下》(And Death Shall have No Dominion, 1933)出现在《新英格兰周刊》(New England Weekly)上。和当时的许多盎格鲁-威尔士作家一样,托马斯为了追求文学上的成功而搬到伦敦。伴随着1934年12月出版的《十八首诗》(18 Poems),他开始吸引伦敦诗坛的关注。

然而,作为一名诗人,要想获得全球声誉,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赋,甚至天才也不足够。从拜伦(Lord Byron)到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都需要丑闻、悲剧和早逝。迪伦·托马斯在美国一直拥有超凡魅力,因为他悲剧的最后一幕就是在曼哈顿上演的。他的十字架之路是切尔西旅馆(Chelsea Hotel)和九十二街青年会(Ninety-second Street Y),是白马酒馆(White Horse Tavern)和圣文森特医院(St. Vincent’s Hospital )——1953年11月9日,他在那里被认为死于酒精中毒(事实上,他的真正死因是患肺炎又被误诊,误用大剂量吗啡而导致昏迷)。其时,他正在纽约做第四次诗歌巡回朗诵,刚刚过完他的39岁生日。威尔士是托马斯的伟大主题,英国让他声名鹊起,但创造他传奇的却是美国。

如果托马斯没有“像一只潮湿、咆哮的鸟儿”飞过美国,或许,他本可以不死。不可避免地,他命陨大西洋彼岸,让许多闷闷不乐、嫉妒又沮丧的英国人觉得托马斯因美国而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真的。

美国前桂冠诗人菲利普·莱文(Philip Levine)说,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诗歌是域内、城市和郊区的。然而“一个野人带着所有奇妙的自然意象来了。他的声音鼓舞人心、令人兴奋、充满异国情调”。对于美国人来说,托马斯代表着一种罕见的伟大,指向对迫不及待的成功故事的一种解脱。他体现了纯粹的浪漫主义愿景,尤其他那迷途小男孩的形象,征服了大批北美的大学生。他在美国各地进行诗歌朗诵和讲座,日程安排得非常辛苦,期间还穿插着无数的午餐、晚餐、聚会和招待会,人们期望他表现得像“伟大的诗人”并娱乐大众。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度过的。

这一切,不仅让托马斯感觉自己仿佛在一个由无数派对、女孩、酒精、兴奋剂以及成功渴望组成的天空中自由漂浮,而且,在战后美国令人陶醉、膨胀、过度繁荣和过度刺激的气氛里,托马斯一定感觉到他已经从威尔士海滨隐居生活和伦敦廉价工作的潮湿、黑暗的包裹中旋转出来了。在一次次的赴美巡回诗歌之旅中,托马斯透支着作为一个天才诗人所有的能量与癫狂,他越对生活感到失控,他就越沉迷于美国式的崇拜、美国式的兴奋、美国式的奉承,仿佛一切都来自一位富有、痴情、永远纵容的情妇。

更要命的是,托马斯让浪漫主义的垂死脉搏与即将到来的大众传播的轰鸣相遇,他是第一位被名人文化放大的诗人——他的言语、声音、形象和私人生活通过20世纪的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等新媒体在国际范围内扩散。“迪伦·托马斯的声音为文学史增添了新的维度”,《纽约时报》在他启动美国诵读之旅时盛赞道。“他肯定会被铭记为现代文学中第一个既是诗歌的创作者又是诗歌的演讲者之人。”莱文如此评价:“旅行的想法是原创的。他有诗歌来支持这一点。读诗成了一项巨大的收入来源。”

托马斯50年代的美国巡演为诗人树立了至今仍在遵循的模板。他为“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之后的诗歌大赛、诗歌计划和所有巡回诗人铺平了道路。他的男中音浑厚甜美,加上多年BBC广播生涯磨练出的戏剧天赋,使他在朗读自己和他人的诗歌时铿锵有力。然而,从纽约到旧金山,以及中间的每所大学校园,吸引观众的可不仅仅是他的表演,还有诗人可能的不可挽回的崩溃。文学评论家伊丽莎白·哈德威克(Elizabeth Hardwick)记得,教授和学生们都被他走钢丝般的表演迷住了:“他会不会一上台就崩溃了?他会不会在教工聚会上出现令人沮丧的一幕?他会不会招人反感、暴力、淫秽?这些都是令人担忧但又令人兴奋的可能性。”

托马斯经历了日后与摇滚明星联系在一起的崇拜,难怪他跨界影响了摇滚歌手。他之所以在所有诗人中独树一帜,是因为他的名人效应具有鲜明的现代和美国色彩。他参与了野蛮的明星交易:他不计后果的自我放纵迎合了听众的幻想,他的毁灭满足了听众道貌岸然的嗜血。《纽约客》毫不客气地评论说,许多人对托马斯英年早逝都有一种隐晦的欣慰感,因为他毕竟是一个诗人。这样,他就能像阿多尼斯(Adonais)一样,受到隆重的悼念:“……最可爱的,也是最后一朵,/盛开的花,花瓣还未绽放就已凋零。”(见雪莱献给济慈的挽歌,Adonais: An Elegy on the Death of John Keats, Author of Endymion, Hyperion, etc., 1821)或者,正如评论家阿尔弗雷德·卡津(Alfred Kazin)在听到这个消息时于日记中所记:“迪伦。我们的怪才逝去,多少光芒随之熄灭……他体现了诗歌最深沉的呐喊,他是我们年轻的歌手!”一位老歌手——比如叶芝(Yeats)或弗罗斯特(Frost)——的逝世就没有那么多的抒情空间了。

与托马斯最亲近的人担忧这种充满“爱”的美国吸血鬼。他的妻子凯特琳(Caitlin)对他所做的许多事情都颇有微词——凯特琳的暴躁脾气以及由此引发的争吵在托马斯的传奇故事中占了不小的比重,但她抱怨最多、也最有道理的还是他去美国的事情。1953年春天,当他第三次出访归来时,她发誓不让他再踏入美国。托马斯在写给他的美国东道主兼演讲代理人约翰·马尔科姆·布里宁(John Malcolm Brinnin)的信中沮丧地说,凯特琳告诉他:“‘你想再去美国,只是为了奉承、游手好闲和不忠。’ 这对我伤害很大。正确的话应该是:欣赏、戏剧作品和朋友。” 但凯特琳说得比他们两人都知道的还要对:下一次旅行真的变成了最后一次。凯特琳在回忆录《残生待戮》(Leftover Life to Kill,1957)中写道:“没有人比他更需要鼓励,而他却被鼓励淹没了。”

在一场几乎是巨大规模的狂欢后,结局就这样来到。据说,在他去世前一周,托马斯有句著名的话:“我已经连续喝了18杯威士忌了,我相信这是记录。”(此后,戴维·托马斯等作家进行的艰苦研究表明,他的说法有些夸大其词。) 他的遗言:“过了39年,这就是我所做的一切。”最后一出戏剧是,当诗人入院,陷入致命昏迷时,心烦意乱的凯特琳从威尔士飞来,说道:“这个该死的人死了吗?” 她在医院走廊里失控打人,不得不被穿上紧身衣,送进精神病院,一直待到她丈夫去世。

在对托马斯的一首暴力十足但感人至深的挽歌《不可杀人》(Thou Shalt Not Kill, 1955)中,加州诗人肯尼思·雷克斯罗斯(Kenneth Rexroth)将诗人的死归因于他同时代人的肤浅:

谁杀死了这只亮头鸟?

你做到了,你这个王八蛋。

你把他淹没在你的鸡尾酒大脑里了。

他摔倒在你的人造心脏里死了。

托马斯的结局可以按照索尔·贝娄(Saul Bellow)在《洪堡的礼物》(Humboldt’s Gift, 1975)中的描述来理解:“出于某种原因,美国商业和科技界对这种可怕的现象情有独钟。……这些殉道者的幼稚、疯狂、醉酒和绝望证明了精神力量的薄弱。……所以诗人会受爱戴,但被爱的原因是他们无法在这里生存。”

迪伦·托马斯堪称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摇滚明星诗人,因为一旦真正的摇滚明星出现——扩音器嗡嗡叫,毒品叮当响——诗人就会被洗牌,变得无足轻重。

“我爱你,但我孤独一人”

伊丽莎白·哈德威克是开场白的大师。她写的关于托马斯的文章这样开头:“他死得很离奇,就像瓦伦蒂诺(Valentino)一样,神秘的哭泣的女人在他的床边。”

这女人不是凯特琳。凯特琳曾经是迪伦的最爱:“我并非只想要你一天,一天是蚊虫生命的长度:我要的是如大象那样巨大疯狂的野兽的一生。”凯特琳认定托马斯有天赋:“从一开始,我就完全相信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托马斯少年天才,26岁,已经写出了他所有发表诗歌的80%以上。在生命的最后八年,他只写了六首诗。他在诗歌中瞄准冲突和矛盾,不仅选择可以有相反解释的词语,而且还选择引起冲突情感的主题。他自述写诗的手法:“我制造一个意象——虽然‘制造’并不合适,也许一个意象在我内心情感上得以‘制造’,随后我通过应用,拥有了智力和批判的力量——让它繁殖出另一个,由此与第一个意象相矛盾,从而制造第三个意象,再繁殖出第四个矛盾的意象,并在我预设的范围内相互冲突。”

正如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所精准指出的,托马斯的诗歌具有一种“绝望的非赢即输的特质”,它“消除了生活中的一切,除了一些几乎超出人类承受能力的东西”。这种难以忍受的强度也许就是神童托马斯的代价。在某些方面,托马斯与华兹华斯(Wordsworth)相似,总是在怀念童年,也总是寄情大自然。

“我飞过小镇的树木和烟囱,飞过造船厂,掠过桅杆和竖井……在永恒公园的树林上空……越过黄色的海岸、追石的狗、老人和歌唱的大海。童年的记忆没有顺序,也没有尽头。”托马斯在《童年的回忆》(Reminiscences of Childhood, 1943)中追忆。《羊齿山》(Fern Hill, 1945)是我最喜欢的托马斯的诗,直击童年纯真的普遍主题,包含了一些有史以来最令人惊叹的原创美丽短语:“开满雏菊和大麦的小径,/顺着风光溢彩的河流而下。/……安息日的声音缓缓漫过/神圣溪流的鹅卵石/……时间保持着我的青春与衰亡,/尽管我如同大海在锁链中歌唱。”

托马斯在对童年的幸福、热情和纯真的感伤渴望中发现了一种善良,这种美好升华为对“我怀中的威尔士”的生物、田野、海岸和树林的持久神圣化。

在我大海摇撼的屋内, 

在鸟鸣和果实、泡沫、

笛声、鱼鳍和翎毛

缠绕的危岩上,

在树林舞动的树根旁,

在海星浮动的沙滩,

与渔娘们一起穿梭海鸥、

风笛手、蚶子和蜗牛

(《序诗》(Author’s Prologue,1952)

那过去是、后来依旧是他的王国。托马斯诗歌的部分力量在于他似乎能够以男孩般的生动和强烈的方式看待事物,就好像他保留了与童年时期的直接联系。在《十月的诗》(Poem in October, 1945)中,托马斯思索自己的30岁生日,表达了他对成年生活的悲惨失落感,不知何故背叛了他口中的那个孩子;这种反差被渲染得格外生动,似乎达到了一种忏悔的危机和“精神悲伤”的急切流露:

随另一片气流向下,蓝色变幻的天空 

夏日的神奇再次流淌 

配上苹果 

梨和红醋栗 

转弯处,我如此清晰地看到

一个孩子遗忘的早晨,他与母亲一起走过

阳光的寓言 还有绿色小教堂的传奇

……

这些是森林、河流和大海

一个男孩 在夏日逝者的聆听中 

向树木、石头和潮水中的鱼儿

低语着他欢乐的真相。 

那一份神秘依然 

在水中唱出了生命 还有鸟鸣……

而真实的 

长眠的孩子的欢乐歌唱

在太阳下燃烧

这是我迈向天国的

第三十个春秋,站在一个夏日的正午

山下小镇的叶子,沾染十月的血色。

这首生日诗以对悬崖的惊叹而结束:

啊,愿我心的真实

犹自被歌唱

一年之交,在这高耸的山峦上

这个与大自然立下庄严血盟的孩子——向树木、石头和潮水中的鱼儿,低声诉说他欢乐的真相的孩子,成年以后却似乎深切地感受到了背叛、失败和绝望。他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在“痛苦的伤口上劳作”,“朝向痛苦歌唱”,因为“在头骨和伤疤上,他的爱已然破碎” (Poem on His Birthday, 1952)。

前后诗歌的强烈对比,代表着成年的可怕转折:所有的魔力都消失了。显然,只有性和酒精才能让他接近童年时每天在“夏日的神奇”中享受的珍贵快乐。毕肖普沉默少言,诗歌清晰明了,与托马斯的诗风迥然不同。1950年,她担任美国国会图书馆诗歌顾问期间,两人相遇,“瞬间产生了共鸣”。在托马斯去世后,毕肖普写信给珀尔·卡津(这位《时尚芭莎》文学编辑与托马斯的恋情是托马斯美国别恋中最严重的一次),声称自己与托马斯有亲缘关系:“以我自己微不足道的方式,我对酗酒和毁灭有足够的了解。”

华兹华斯对失去的童年的哀叹——如《不朽颂》(Immortality Ode, 1807)——在托马斯后来的数首诗中萦绕不散。然而华兹华斯之所以是更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他在《挽歌组诗》(Elegiac Stanzas, 1807)中捕捉到了一种体验:“深深的不幸使我的灵魂人性化。”托马斯的悲伤虽然可怕,却从未产生这种效果;悲伤非但没有拓宽和更新他的天赋,反而削弱了他早期的动力。他末期的颓废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找的,虽然他的美国巡演加速了他的颓废,但这几乎肯定是源于灵感的丧失。

他对江郎才尽怀有一种深深的恐惧。他优柔寡断、无能、绝望,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次次逃往美国。1950年,托马斯首次访问纽约,遇到了卡津(Pearl Kazin),标志着迪伦与凯特琳动荡婚姻的转折点。女儿艾伦威(Aeronwy)在《我父亲的位置》(My Father’s Places, 2009)一书中,忆及此事如何在她反复无常的父母之间造成了重大裂痕。

她透露,凯特琳决心陪伴迪伦进行第二次美国巡演,以“抵御阿谀奉承的诗迷和母鬣狗”。1952年,凯特琳果真陪伴迪伦访美,但两人喝得非常厉害。幸运的是,卡津不见踪影。他们仍然在一起,但亲密关系从未从迪伦第一次美国之行的风流韵事中恢复过来。

1953年春,迪伦再次逃离凯特琳。在纽约,伊丽莎白·雷特尔(Elizabeth Reitell)进入了迪伦的生活,有时在切尔西旅馆与他同床共枕。正是伊丽莎白在他身边的时候,由于酒精、吗啡和呼吸系统问题的影响,迪伦陷入了昏迷,从此再未苏醒。

迪伦对这个在他的床边神秘哭泣的女人说过什么?“我爱你,但我孤独一人。” 那非常迪伦。在所有的托马斯传记中都引用了这句话。

遇到凯特琳时,迪伦知道她实际上是一个狂野的爱尔兰女孩。他们在伦敦的一家酒吧初遇,据说,醉酒的迪伦把头靠在她的腿上就求婚了。他们认为彼此是灵魂伴侣,决心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但与此同时,迪伦又有些疯狂地认为凯特琳是一位资产阶级妻子,应该戴帽子和手套。当然,他也希望有人能照顾他。他相信凯特琳就像他的母亲一样,永远不会离开他。他们生下了三个孩子。

可是,慈母不是凯特琳的风格。凯特琳有一个糟糕的童年,18岁离家出走到伦敦。女儿评价妈妈说:“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在努力克服内疚感,但这并不是她精神装备的一部分。被渴望的需求与她的母性需求相冲突,就是这样。” 

托马斯夫妇的一个问题是,钱对这个家来说永远不够。迪伦画漫画讽刺自己像一只“为美元发疯的夜莺”。除了家庭需要之外,他还需要资金来支持尼古丁和酒精的双重成瘾。迪伦最后的岁月在船屋(Boat House)度过,那个今日看起来浪漫迷人的位于小镇拉恩(Laugharne)的居所,当时是悬崖下的乡村贫民窟。凯特琳尽管外表柔弱,却表现出钢铁般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性格。很少有女性能忍受她那样的处境。她要与贫困搏斗,满足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年轻家庭的需求,并面对支持一位专注的诗人写作的压力。如果迪伦成了传奇,那么这个传奇就应该归功于凯特琳,没有她,迪伦甚至都不可能活到39岁。

位于拉恩镇上的船屋是托马斯在威尔士的隐居处所,他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后几年的时光

然而有一种说法认为,托马斯故意将自己置于死亡的境地。他对生活不满意,并对自己成为大诗人的前景感到担忧,而这一切的背后,是他对妻子的依赖。当她决定自己已经受够了时,这削弱了他的精神,把他推到了悬崖边。

可谁能责怪凯特琳呢?迪伦到美国表演诗朗诵,这从一开始就让凯特琳感到厌烦。她认为他背叛了自己的天才。很快,她又发现他也背叛了她。当迪伦在纽约喝威士忌、四处炫耀和不忠时,凯特琳变得非常怨恨。“当他爱上美国的那个叫珀尔的女人,还有他在那里的最后一个女人,伊丽莎白还是什么,我完全因为愤怒、嫉妒和所有一切而发疯。”

近年凯特琳写给伦敦朋友海伦·麦卡尔平 (Helen McAlpine) 的信被曝光,信中充满了对受压迫的女性的愤怒,尤其是对她自己的愤怒,因为她被困在“令人讨厌的船屋”里。她是一个留守者,陷入了“无解的生活”。1952年,她讽刺地指出迪伦建议她加入妇女研究机构或从事园艺。

迪伦虽然迷人,却是一个伪装者,难以确定,与世界格格不入,沉浸于他在青春期塑造的自己的故事中,那是一个诗人将得到一切宽恕的故事。他总是希望女人在他生病或遇到麻烦时照顾他,但又不是为了阻止他让自己生病或陷入麻烦。这不折不扣就是一种童年模式。

迪伦在最后几年给凯特琳写绝望情书(通常是在他出国的时候),其中的段落听起来就像一个孩子试图赢回不宽容的父母的爱。这些信件都透着某种狡猾,掩盖了进一步的不忠行为。然而谎言和搪塞只是他应对现实的方式,在所有这些绝望的背后,迪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她。

迪伦去世后,凯特琳1957年写作回忆录,描绘了一位悲伤的寡妇,称自己有着“待杀戮的余生”。我不欣赏的是书名的自怨自艾,以及结尾和开头共有的悲怆;然而读下去,这种自怜完全被书中强烈的情感冲击和有力的文风所掩盖,一旦这种文风掌握了凯特琳,她的爱尔兰语句子就会产生凯尔特人的愉快共鸣,就像他的威尔士语句子一样。

这是托马斯自己的力量、鲁莽和抛弃的惊人复制,而这个女人显然是唯一一个与他拥有同等精神的人,因此,她与他战斗,恨他,爱他,以至于他们的冲突强度几乎杀死了对方。最出人意料、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她清楚地表明,在她身上,就像迪伦一样,强大的气质致命地混合了智力上的弱点、过度的随手可得和被爱的需要,这些在凯特琳的一句话中完美地体现出来:她的人生准则是“时刻准备好迎接即将到来的灾难”。

40年之后的1997年,凯特琳的回忆录修订本《我与迪伦·托马斯的生活:双饮故事》(My Life with Dylan Thomas: Double Drink Story )在她死后出版,详细描述了酒精对诗人以及伴侣生活的影响。她写道:“我们的故事不仅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一个饮酒故事,因为如果没有酒,我们的关系永远不会站稳脚跟”,而且“酒吧就是我们的祭坛”。由于饮酒对迪伦来说是一种自卫手段,他只能将好心女士们阻止他饮酒的努力解释为对他自由的危险攻击。而他视自由高于一切,因为没有自由就不会有诗。凯特琳从来没有犯过这个错误,这就是为什么她始终是他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

也许,凯特琳讨厌迪伦的行为,但内心对他保持忠诚。她曾一度制定了详细的计划,要在意大利山上的篝火中火化。但1994年,80岁的她在西西里的卡塔尼亚(Catania)去世时,她的愿望是被送回拉恩并埋葬在迪伦身边。于是今天他们一起躺在圣马丁教堂(St Martin's Church)的墓地里。凯特琳很满意地知道,她帮助一位杰出的诗人在威尔士创造了他自己的生活故事和自然观,最后还能俯瞰他深爱的大海。

威尔士拉恩圣马丁教堂附近,一个白色十字架标志着迪伦·托马斯及妻子凯特琳的埋葬地。凯特琳的碑铭位于十字架的背面

“第一次死亡之后,再无其他”

捷克小说家扬·德尔达(Jan Drda)在1949年陪同托马斯访问布拉格期间,观察到诗人“似乎根本不会走路,他踱来踱去,蹦蹦跳跳,给人的印象就像一只漂浮在空中的熊”。《时代》杂志上的一篇文章对托马斯的评价相当粗鲁:“他借钱不思归还,很少按时出现,对他的朋友来说是一种考验,对他的家人来说是一种担忧。”就好像他无法看到道德后果,就好像他无法掌握实际安排一样。用每个人迟早都会脱口而出的关于迪伦的话来说,他就像个孩子。这能算个好借口吗?

像《十八首诗》这样的处女作在任何时候都会引起关注,但在1930年代中期,托马斯这样具有特殊天赋的诗人尤其受到欢迎。自从W. H. 奥登(W. H. Auden)的《诗集》(Poems)于1930年问世以来,英国诗歌一直被他那冷峻、知性、不祥的乐章所主导;奥登与斯蒂芬·斯彭德(Stephen Spender)和塞西尔·戴-刘易斯(Cecil Day-Lewis)等弟子一起,注重社会革命,形成了“塔架诗派”(pylon poets),以使用工业意象而闻名,包括火车、摩天大楼、工厂、道路等。托马斯与他们不同,是一个意象主义者,一个黑暗的、酒神世界的先驱,这个世界充满了无意识的搅动和嬗变。其时,托马斯醉人的抒情诗就像干旱气候中的一场暴雨。托马斯可以像任何现代派诗人一样神秘莫测,但他充满激情的咒语似乎来自于更古老的浪漫主义传统;不久之后,他就被誉为吟游诗人,借鉴了他在出生地斯旺西的海岸线漫游或在威尔士乡村长途散步时收集的意象。

托马斯开始创作了不起的诗篇时还非常年轻;他的早熟程度可与济慈(Keats)和兰波(Rimbaud)媲美。然而,与他们的诗不同,托马斯的诗反映了创作者的原始气息。他的思想难言晓畅,他的言辞过于喧闹,而且似乎故意模糊不清。1956年,英国诗坛的“运动派”(The Movement)出版了选集《新线条》(New Lines),其中包括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和菲利普·拉金(Philip Larkin)等人的作品。托马斯的诗尤其受到他们的批评。戴维·洛奇(David Lodge)在1981年谈到“运动派”时说:“迪伦·托马斯代表了他们所憎恶的一切:语言晦涩、形而上学的自命不凡和浪漫的狂想。”

托马斯面临的主要困难并非新一代的冷峻挑衅,而是少年诗人为自己写作时的那股炙热。对于任何青少年来说,孤独和欲望自然会在自我满足中得到释放;从这个意义上,托马斯的许多诗可以被公平地、不带侮辱之意地称为自慰诗。他认为男人和女人被锁定在成长、爱情、生育、新的成长、死亡和再生的循环中。因此,每个形象都孕育着它的对立面。诗人从《圣经》、威尔士民间传说、布道和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那里汲取了他那些紧密交织、时常自相矛盾的意象:“我的晦涩是相当不合时宜的,因为它建立在预设的象征主义基础上(恐怕这一切听起来都很虚伪和自命不凡),这种象征主义来自人体解剖学的宇宙意义。”

正是这种极端化的倾向,让托马斯将自身的整个存在视为本质上不属于己的东西。在他汹涌澎湃的泛神论诗歌中,他自己的生命只是宇宙进程中的一个瞬间,是生命力的暂时栖息地。有时,他听起来像是自恋,会写出如“我神圣幸运的身体”(Unluckily For A Death, 1945)这样的诗句,但在更深的意义上,他笔下流淌出对自我的惊人否定:“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催开我绿色年华;炸毁树根的力量/是我的毁灭者”(The Force That Through the Green Fuse Drives the Flower, 1933,北岛译)。花,从爱到死的生命过程极其真实;死亡构成了成长隐含的、不可避免的终结。在最佳状态下,托马斯有一种近乎形而上的能力,让我们在一瞬间看到生命的所有时刻:“橡树被砍倒在橡子里/鹰在蛋中杀死鹪鹩”(Ballad of the Long legged Bait, 1941)。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正是这种同时洞察死亡和穿越死亡的力量,造就了他伟大的战争诗篇:《空袭大火后的祭奠》(Ceremony After a Fire Raid, 1944)、《黎明空袭遇难者中有位百岁老人》(Among Those Killed in the Dawn Raid Was a Man Aged a Hundred, 1941),以及最大胆和精彩的《拒绝哀悼死于伦敦大火中的孩子》(A Refusal to Mourn the Death, by Fire, of a Child in London, 1945)。

最后这首诗,是一曲优雅地拒绝公开悼念孩子的挽歌。诗人认为,当世界上有如此多的苦难时,哀悼一次特定的死亡是奇怪的和不恰当的——他把死亡扩展到更深层、更长远的视野,将全人类和所有时间都纳入其中。如此写作挽歌并不真正令人欣慰;托马斯急于以宇宙观来看待悲剧,似乎对悲剧的人类意义漠不关心。拒绝哀悼就是拒绝把死去的女孩作为一个个体来爱,就像那些认识她的人可能爱她的方式一样;这让她立刻变成了一个象征。

诗人写出了坚韧与抵抗,然而奇怪的是,这也是一首唯我论的诗。在他面对自己的死亡之前,他不会真正感受到孩子的死亡。诗人拒绝哀悼,直到他自己的死亡到来,而他的死亡时刻,也将是所有死亡的时刻——“第一次死亡之后,再无其他”。 

这句点睛之笔,颇为费解。我的理解是,第一次死亡是我们任何人一生中遭遇的第一次深刻损失。不一定是我们看到的第一次,而必定是我们体会的第一次。

为什么第一次损失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祖先,其他的损失都与它有关。在“最初亡者的深处,长眠着伦敦的女儿/覆裹久远的亲朋好友,/隔世的谷粒,母亲的深色血管”这些精彩的诗句中,我们看到了血脉的传承。

第一次死亡包含了所有的死亡。更简单地说,它是第一次,没有副本,遭受的损失是无可比拟和无法弥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是最后一次。后来的死亡,只能与最初的死亡同在。

任何铭记于心的死亡,都是最初的死亡。第一次死亡之后,死亡从此不再。这其中有希望——毕竟死亡只有一次;但它也带来永不消逝的悲伤。诗人直言自己的态度:在这唯一性中,我拒绝世俗地哀悼一个女孩,我拒绝多首挽歌的华丽——因为死亡只有一次,哀悼也只有一次。

我如同大海,在锁链中歌唱

说到死亡,我们怎能不提及《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1951)? 和《拒绝哀悼》一诗一样,如果看得太仔细,这首诗的论点可能会受到质疑:我们中有多少人真的希望自己的亲人在临终时愤怒,而不是静静地离去?然而,托马斯的佳作一如既往地将个人的感受变成普遍的感受,将个人的困境变成全人类的困境,因此,这首诗的歌声响彻天际,成为我们所有人“怒斥光明的消逝”的悲天悯人的恳求。

与许多伟大的诗人一样,托马斯在最个人化、最亲切的时候,也处于他的最佳状态。这首诗反复出现的叠句包含了一个隐喻,死亡被称为“那个良夜”。由于这一隐喻重复了四次,因此可以认为托马斯通过“智者”、“善良的人”、“狂野的人”、“肃穆的人”的态度,对一系列死亡方式进行了评价。不过,这样做只是为了让我们对真正的情感核心有所了解:

而你,我的父亲,就在那悲恸之巅, 

我祈求,现在就用你的热泪,诅咒我,祝福我吧。

这首诗充满了夺魂的音效和惊人的意象,就在这中间,“而你,我的父亲”,简简单单的数个字,却击中了人心。迪伦不再是社会上的明星人物,而只是一个在病榻旁与父亲对话的男人,父亲的行将离世让两人都崩溃了。作为读者,我们可以偷听这一亲密时刻。说话者知道,父亲在经历了漫长而劳作的一生之后已经疲惫不堪,对老人来说,死亡可能就像一夜安眠一样诱人;说话者也知道,无论他的恳求成功与否,安息都将不可避免地到来。也许他并不希望父亲长生不老,只是希望他勇敢地与死亡抗争,即使是在一场无法获胜的战斗中。

但也许这首诗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让父亲相信什么,它只是作者对他所熟悉的睿智、善良、狂野和肃穆的人的消逝表达愤怒和绝望的一种方式。也许诗人意在激励人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继续取得成就,而不是温顺地走进黑夜——不要只是坐等黑暗。和一些迪伦诗歌的爱好者一样,我认为这首诗并不是对死亡和消失于遥远记忆的反抗,而是对生命以及人们如何利用生命来纪念自己的庆祝。这就是为什么它打动了每一个直面过死亡的人,哪怕它与传统的情感背道而驰。

这首诗写完后不久,D.J.托马斯就去世了。不到一年,39岁的迪伦也走了。最终,“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也可以说是迪伦写给自己的。在我父亲去世后,我曾经久久地翻阅迪伦的《诗合集》(The Collected Poems, 1952),因为迪伦运用了他巨大的语言天赋和功力,触及死亡与时间,为人类最慷慨、最重要的冲动服务。诗人不吝表达自己的悲痛,我们也与他分享了这悲痛,并获得了一种处理自己悲痛的方式。

当我读到诗集的前言,特别是其中这段话时,我的夜晚变得明亮起来:

“我在某处读到,有一位牧羊人,当被问及为何要在仙环内举行仪式祭拜月亮以保护羊群时,他回答:‘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就是个该死的傻瓜!’这些诗,尽管充满了粗鲁、怀疑和困惑,都是为了人类的爱和对上帝的赞美而写的,如果不是这样,我就是个该死的傻瓜。”

“粗鲁、怀疑和困惑”描述了人们醒着的许多时间。此时,作为读者,翻检迪伦“个人从黑暗走向某种程度的光明的斗争记录”,陶醉于其肆意设置的相互撞击、相互制约的密集意象,哪怕是在没有完全或直接理解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被震撼,感受到自然的生长力和人性的律动,从而内心气象得以改变。尤其是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迪伦将他的才华投向了最重要的主题,写出了我们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的诗歌。

在20年的写作生涯中,托马斯身兼数职:抒情诗人、编剧、表演者、作家。不过,当我想起他时,我觉得他是一位大海的诗人,更确切地说,是一位拉恩河口的诗人,潜伏在他居住的船屋和工作的写作小屋下面。在托马斯的作品中,大海无时无刻不在,它的潮汐也是如此,仿佛水中的节拍器,牵引和冲刷着诗歌。托马斯的崇拜者往往会在第一次令人陶醉的邂逅之后就离开他,正如谢默斯·希尼(Seamus Heaney)所指出的,他是“文学史上的个案而非篇章”。但是,就像拉恩的潮汐一样,人们同样倾向于回到他身边。因为,无论他有什么缺点和过激行为,他都是我们生活中需要的诗人。

他是自然世界的提倡者,以戏剧性和惊奇感发出声音。他点醒我们人类的本质,褪去智性的伪装。他将反叛精神嫁接到与时间和死亡的抗争中,而这种抗争的愚蠢性,使得抗争更加勇敢。他告诉我们,诗歌的意义并不重要,诗歌如何表达意义才是关键。他还提醒我们,诗歌植根于音乐,并将永远如此。我们希望,这位诗人“心的真实”仍然能在高耸的山峦上被歌唱,而且传到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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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胡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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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网络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和新媒体研究的人士之一,有多种著作及译作,是推动中国互联网早期发展的最有影响的启蒙者之一。欢迎关注胡泳的微信公号:beingdigital,讨论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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