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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分成了两半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了三个非常著名的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2)我应当做什么?(3)我可以希望什么?他一生以“三大批判”致力于回答上述三个问题:《纯粹理性批判》(1781/1787)系统研究了形而上学及认识论,《实践理性批判》(1788)关心的是伦理学问题,而《判断力批判》(1790)则聚焦美学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形而上学问题。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序言中,康德解释说,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他意在建立一种“对一般理性的能力、尤其对所有知识独立于所有经验之外的努力的批判”,目标是作出关于“形而上学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的决定。
 
第二个问题为道德律问题。从康德的认识论出发,理性被看做最高的认知能力,所有具有自我认识特征的能力都可归于理性。而纯粹理性又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前者是指理性的认知功能和活动, 康德认识论的主旨在于考察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如何构成、又能达到什么范围的问题。对于后者,康德通过写作《实践理性批判》,引入与理论理性相对的“实践理性”来讨论理性的意志功能和活动,其关于实践理性的学说即伦理学,主旨在于考察人的伦理道德何以可能。
 
第三个问题为宗教问题,因为希望关涉的是人的幸福,康德借此谈论人的道德律的超验根基扎在何处,为此他写了《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1793),连书名都在暗示理性之外仍然有物存在。
 
到后来,康德又提出第四个问题:人是什么?这即康德的人类学问题,在这一问题中,康德探讨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人与神的关系,人的肉身的有限性与人的灵魂的超验性的关系(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康德:《实用人类学》,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姑且按下第四个问题不表,先来解决一个疑问:《判断力批判》中涉及的美学问题,在康德三问中的位置在哪里?本来《实践理性批判》与《纯粹理性批判》一起建构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世界分为两个部分,即服从于自然律的感官世界和服从于道德律的理智世界,后者是更优越的自由和自律的世界,而作为有限存在者的人则同时居于两个世界之中。这也就是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结论中的名言:“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顶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0页)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简洁优美的结构。
 
可是康德无法停止自己的思索,他发现两大批判之间存在严重的鸿沟,必须跨越之而建立一种联系。首先,第一个批判在现象和物自体之间,挖下了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其次,第二个批判在认识与道德之间,也打下了令人战栗的深渊。本来,把本体和现象二分,是康德在伦理学上的一个重要贡献。他认为本体界是纯粹的理性世界,而现象界则是感性世界,道德的根源只能存在于本体界。
 
康德的思路是,因为他在解释科学知识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之时,找到知性形式作为认知现象规律的先天条件,故而他在道德领域也想找到一个绝对的、纯粹的、普遍的源头,以此来确定对每个理性存在者都具备普遍约束力的道德法则。“如果我们把感性偏好、功利等作为道德价值的源头,那么,由于其感性性质,它们就是个别性的、变化的,这样的道德原则就只会是一些权宜之计,也就根本不具备对每个人都有的普遍约束力。”(詹世友:《康德的美德理论及其内在困难》,《天津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
 
康德的现象本体二元论体系与柏拉图的感官世界和理念世界的等级结构颇为相似,只是用道德世界取代了理念世界的位置。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人类,一半是感性的,一半是理性的,既是现象也是物自体,如此观之,岂不就成了两半,到底还有没有统一的人呢?
 
人的双重性
 
康德先以“人的双重性”存在来克服这个分裂。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是康德考虑一切哲学问题所围绕的核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康德提出了独特的“先验自由”概念。世界无往而不在因果关系的链条之中,但“按照自然规律的因果性,并不是世界的显象全都能够由之派生出来的惟一因果性。为了解释这些显象,还有必要假定一种通过自由的因果性”(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78页),也即假定有一种先验的自由,“它是原因的一种绝对的自发性,即自行开始一个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显象序列”(同上,第379页)。本来一切因果性都是“他”因,而先验自由则绝对地斩断因果之流,自我开启,无条件自发,成为绝对“自”因。能够绝对自发、自我开启的“自因”,只能是意志,是自由意志的行动。
 
正是因此,自由不属于自然,而恰恰属于因果关系等范畴无法适用的先验的领域。得知我们是自由的,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既是自然的一部分,也是先验世界的一部分。罗杰·斯克鲁顿在《牛津通识读本:康德》中解释说:“我存在于自然的世界中,正如存在于诸表象之中的一个‘表象’。但是我也作为‘物自体’存在,受到实践理性规律而非因果关系的束缚。这并不意味着我是两种东西,而是从两种截然相反的角度理解的同一物。”人作为道德主体必须总是“以这个双重性理解和考虑自己”(罗杰•斯克鲁顿:《康德》,刘华文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
 
在康德看来,人是唯一具有“双重性”的存在。一方面,人是感性的存在物,属于现象界;另一方面,人又是理性的存在物,属于本体界。作为感性存在物, 人完全受自然的因果律支配,为自然的本能所左右,在很大程度上与动物无益。但作为理性存在物,人可以摆脱自然欲望的束缚而与动物本质地区别开来。“就人的价值来说,作为目的的理性高于作为工具的感性,而作为人的本质的理性,在康德那里便是超感性、超自然的道德。这就是说,生命的价值不在于知道了什么(认识的人),也不在于享受到了什么(自然的人),而在于做了什么(道德的人)。”(徐瑞康、周立胜:《康德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思想的提出及其意义》, 《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5期)也因此,以人的道德本体为研究对象的实践理性,就必然要“优先”于只能企及到人的感性现象的理论理性。
 
审美的人才是完整的人
 
实践理性或关心目标,或者关心手段。这是因为,如果我头脑中有一个目的,我就可能会审慎考虑运用手段来实现这个目的。《判断力批判》的第二部分专门论述“目的论”,即对事物目的的理解。
 
目的可以分为两种:自然的合目的性和审美的合目的性。自然的合目的性比较容易理解:先设定自然有一个目的,自然的任何偶然现象都可以经过反思从这个目的中得到理解,也就是说偶然现象后面有一个必然的原因,此即自然的合目的性。而审美的合目的性则比较复杂:人类的美感是人偶然的行为,当人看到事物的美,并不知其为什么美,在反思中也找不到具体的原因,但反思时会感到美仿佛契合一个最后的目的,康德将此称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美是一个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如果这形式是没有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身上被知觉到的话。”(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杨祖陶、邓晓芒编译,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55页)
 
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引起人们一种普遍可传达的愉快的情感("共通感”)。因此审美判断看起来好像是客观判断,其实是主观形式的;但虽然是主观形式,却又先天地要求有超出个人之上的普遍性,即要求每个他人都能赞同。也就是说,审美判断总是包含一种“应当”:其他人应当和我感觉相同。更进一步地,审美判断抽象掉美的观察者的每种“利害关系”,观察者并不将对象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而是将对象本身视为目的。观察者的欲望、目标和理想被搁置,对象则被视为“无涉任何利益”。
 
审美是人的主体性行为,而主体有三种高级的即包含自律的能力:认识能力(知性)、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判断力)、欲求能力(理性)。康德是这么说的:“就一般心灵能力而言,只要把它们作为高层能力、即包含自律的能力来看待,那么,对于认识能力(对于自然的理论认识能力)来说,知性就是包含先天构成性原则的能力;对于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来说,判断力就是这种能力,它不依赖于那些有可能和欲求能力的规定相关并因而有可能是直接实践性的概念和感觉;对于欲求能力来说则是理性……”(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 32 页)
 
虽然审美判断力是主体先天禀有的能力,然而,在历史上,无论是对个体抑或族类,审美总是依赖于文化去塑造和改进的。康德指出,人是意义的载体,世界只是因为有了人才变得有意义——这叫做“自然向人的生成”。而所谓“自然向人的生成”,实质是指人是自然界的“最终目的”。但这个目的不会是个体的幸福,而只能是人类的文化。也就是说,人作为一个类,虽然由于自私自利而争端不断、造成巨大牺牲和浪费,但通过社会中的劳动、社会交往中的制度约束以及包括科学和艺术在内的整个文化的进步,而让自身日益接近一种高度的道德意识。
 
文化是为了形成有道德的人或人的道德素质,“只有人的道德才真正有资格把整个自然(包括人类社会)统一为一个目的系统”(邓晓芒:《审美判断力在康德哲学中的地位》,《文艺研究》2005年第5期)。康德认为,人在为自己提出“自由”目的的同时,始终都把“自然”当做实现目的的手段,这种技巧他称之为“适应性”,“这种适应性的产生过程就是文化”(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87、289页)。人作为自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文化、文明的教化,让属于我们身上的动物性越来越少,“把意志从欲望的专制中解放出来”(康德:《判断力批判》,第289页),最后达到真正的自由之境。“美的艺术和科学通过某种可普遍传达的愉快,通过在社交方面的磨砺与文雅化,即便没有使人在道德上更善,却使人文明起来,从而远胜于感官偏好的专制,由此使人对一个唯有理性才有权力施行的统治作好准备……并让我们感到隐藏在心中的对更高目的的适宜性。”(康德:《判断力批判》,第289页)
 
当然美的艺术和科学在康德眼里还是要完成促进道德的作用:“理想的鉴赏具有一种从外部促进道德性的倾向。”(康德:《实用人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38页)审美和艺术发挥得当可以提升人性,恰如席勒所说,“审美的人才是完整的人”。最终,唯有凭借文化,作为道德存在者的人,才得以成为超越自然之上的创造的终极目的。至此,康德终于以判断力作为纽带,连通了两大批判,其批判哲学获得了三足鼎立。
 
或许下面这段话,最好地概括了康德对判断力作用的认识:“人由于自己的理性而被规定为与人们一起处在一个社会中,并在社会中通过艺术和科学来使自己受到教化、文明化和道德化,无论他是消极地沉溺于他称之为幸福的安逸和舒适生活的诱惑的那种动物性倾向有多大,他倒是积极地在与因他本性的粗野而纠缠着他的障碍的斗争中使得自己配得上人性。”(康德:《实用人类学》,第320页)
 
注:本文载于胡泳的微信公号:being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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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网络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和新媒体研究的人士之一,有多种著作及译作,是推动中国互联网早期发展的最有影响的启蒙者之一。欢迎关注胡泳的微信公号:beingdigital,讨论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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