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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变局下传播与赋权

  日期:[2013年11月17日] 版次:[AA29] 版名:[南方评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在今年第十四个记者节来临之际,由北大公共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财经》杂志、安平公共传播公益基金等联合主办的“安平沙龙”11月8日在北京举行,来自新闻界、新媒体界和法律界的知名人士,围绕当下媒体人的困局与出路等话题进行了深度讨论与主观表达。

  用制度建设弥补新闻业的不足

  胡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新闻界愈发呈现新闻媒介道不同不与同谋,记者监督权的权钱交易足以使人痛心疾首,新闻界一些丑闻令亲者痛,而矢志推动社会进步的新闻界同仁只有自律自信,直道而行才能挽回这一信誉损失。媒体人应该秉持的立场是外争空间,内省自身。

  讲道德、讲良心人格、洁身自好、保持坚贞,恢复生活的目标,恢复努力的自信,恢复崇高的理想,这是每一个媒体人现在就应该着手做的。与此同时,媒体人也应呼吁管理部门进一步对各级地方政府加以约束,采取措施防止那些被媒体负面报道激怒的地方官员和其他机构以报复、恐吓、打压等手段对付记者和检举人。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策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赋予媒体以基本的监督权利。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现代记者或媒介能够成为一种职业或行业,必须要有诸多相应的制度围绕它设立。第一个就是,对于新出现的职业,我们要弄清它是干什么的。这个在西方的一些法律文献里是有明确概述的,比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确规定除了个人有言论自由以外,媒体还有出版或者新闻自由,有了这个宪法性地位的承认和定位以后,我们要媒体或记者干什么?第一个就是要它来监督政府官员,第二个是要它来充分发挥公共讨论的职能,为大家就范围广泛的公共问题进行讨论提供一个平台。接下来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围绕怎么样使它的这些功能更好地发挥,所以才会有促进和保障记者合法权利和利益一系列新闻法规。

  传播的权利来源于信任的代理

  靳丽萍(《财经》杂志执行主编):对于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对自律的要求是任何时候都无可争议的,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新闻媒体基本不变的规律就是其生存的基础是公信力。如果没有公信力,媒体的文章、版面可以用金钱交换,那么就失去了生存基础,而不论以用什么形式来体现。作为从业人员,我们知道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存在一些这样的问题,而且可能还挺普遍的,如果这个现象大家都知道存在,我们当然应该去警醒,同业同行要警醒。不论自律是一家媒体还是一个行业的公约,也不论什么形式,这个意识一定要存在,因为这与生存基础相关。

  仇勇(中信出版集团信睿新媒体执行总经理):我想谈的是媒体的权利到底来源于哪里。我很不喜欢很多媒体人在走出传统媒体大门的时候,转身去吐一口唾沫或者踩一脚的那种感觉。很多人身在传统媒体抱怨新媒体的时候,只是哀叹自己的权利在流失,而没有去反思下我们的这个权利到底来自于哪里。我觉得媒体的传播权利来源于信任的代理,你传播一个信息,人们为什么愿意下次还听你这样做呢,是因为人们信任媒体。过去媒体的权利来自于权威或者来自于它的喉舌地位,政府官方有什么信息都通过这个渠道进行传播,媒体享有信息的垄断权和权威性。在新媒体时代,媒体的权威将来自公众对媒体的信任,比如已经有众多网络媒体先获得了信任而后获得了权威,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先获得权威再获得信任。

  胡益华(律师):作为一个律师,我在看守所见过不少媒体人,包括普通记者和总编辑,涉嫌的罪名一般都是一个毁损商业信誉。媒体人讲传播赋权,但权利使用的动机是什么,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因为如果使用传播权利的动机有问题的话,法律就会用你的问题来打击你。这些行为导致整个媒体圈,当要进行所谓的舆论监督时,就会受制于这个传播权利,最终就走到今天这个困局。今天我们所讨论的钱要不要收,是职业道德问题,但在法律上讲就不仅仅是职业道德,这是触犯法律的,要对媒体记者进行量刑。传播跟权利之间,现在走到了这个困境。

  赵勇力(《新京报》传媒研究院高级编辑):我在微信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对中国当下的记者族群做了一个分析,认为有四种族群:第一类是搞宣传的;第二类就是弄行业的,行业媒体,更多比如说搞一些行业内部的活动;第三类做劫匪的,比如到山西矿难地方敲诈一笔的那类记者;第四类就是干调查的,第四类是最苦逼的。说到自律问题,我觉得在这几个群体中,自律性最强的应该是搞调查的这一类,但是从制度建构上来讲,我们怎么去约束前三类记者,是需要专家们好好考虑的问题。我觉得对于坚守在传统媒体的媒体人来说,还是一定要有一种职业精神在其中坚持的,应该清楚我们应该怎样把真相更多公布出来。有一句话说得好,“你可以不去说真话,但是你一定不要说假话”,我想这应该是我们的底线。我们谈到寻找困局的出路,我想在这样一个传统媒体的冬天,对于我们仍然留在传统媒体的人来讲,就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加专业,更加坚持新闻的专业精神。

  用技术赋权争取传播权利

  邓飞(知名公益人):我的包里面还有《凤凰周刊》的记者证,所以说我还是媒体人。今天来这里的路上收到朋友的一个信息,说在他所熟悉的当年记者群体中,有的人在做公益,有的人在开客栈,有的人在做网站,有的人在坐牢,还有的隐退江湖不知所终。他说一纸风行的时代已经结束。

  我转身做公益,大家以为我只是一夜情,结果我一去不复返。因为我看到了更大的力量,我得到了赋权。我们信息大规模地流动,展现乡村孩子的困境,打动了无数城市居民,他们向我们捐款,我们就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传播的力量,这股力量浩浩荡荡。我们在传播的过程中,一方面是传播爱,另一方面我们还传播我们的价值观。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我作为一个不懂专业公益的媒体人照样在公益界如鱼得水的原因。免费午餐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事情做得漂亮,更重要的是我们去建立和推动我们的价值观,比如透明公开、接受监督,我每一天的开销都能挂出来,再比如三权分立,执行、监管分开,我们学习怎么自我管理,最后还在还权于民,对他们进行交代和报告。就这样我们打动了无数人,这个做公益的权力是社会赋予我们的,所以信息流通实现技术赋权。

  我们有两个项目拿到了一个亿的资金,这就是权利,这就是赋权。我们通过和社会的合作,和政府合作,和企业的合作,以一个融合者姿态在这个国家里行动,拿到了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的嘉奖。如此,我们就形成了一种格局:社会和政府采取的是一种合作的姿态,一起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我们改变了我们的属性,既不依赖政府也不凡事都骂政府,我们担负起了公民应该担负的责任,展开行动。

  我想回到媒体,做一个不一样的媒体,比如微信。我们每一天的公益行动都在产生信息,我们有独家鲜活的公益照片,比如说孩子、鸟、水、山、自然。我们把这些提炼出来变成故事,变成产品,通过微信平台回流,把几百万的关注群体变成会员,让他们跟随我们不停地关注。我们还做了“益农计划”,帮助农民卖农产品,让农民回家,解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这就是一个新的传播,这种新的传播就可以创造一种新的价值。

  岳路平(艺术家):我们在谈论新媒介赋权的时候,非常戏剧性的是在过去一两个月的时间里,很多大V倒下。从过去两个月的表现里面我们发现,国家的力量非常强大,不管新媒介赋权有多么强大,在国家面前都是非常渺小的。

  我们可以认为这个世界分为两个世界:一个是原子世界,一个是比特世界。比特世界是互联网世界,原子世界就是由原子构成的实体世界。有人说在微博时代的比特世界,国家是弱势群体,所以他们如果要跟你在一个空间里面公平竞争是非常被动的,他最后用什么办法来赢得这场战争呢?不是在跟你辩论,而是控制服务器,国家对这一比特流的源头进行控制,正如它可以建三峡大坝控制整个长江中下游的生态那样,也可以通过控制比特流来控制互联网的生态。

  今天的时代可能有各种新媒体形式的生存,它们的特点就是不再强调新闻理想,不再公开地谈论公益,比特因为它的分享性而天然就是公益的。他们也不再强调作品,而是强调产品;他们不太谈论公民,而是谈论顾客。一个公民可能的诉求是自由,而一个顾客的诉求却是舒服、舒适。这个可能催生一种理论,就是我们有没有可能在今天的互联网社会有一种叫顾客的公民,他们通过投票买单的方式来争取他们的权利,通过消费社会的方法。现在乐观主义的精神是认为顾客性公民是可行的,是一种前途。从作品到产品,从价格来争取价值,很有可能我们会重新看待这个世界,比如说我们有可能把微信社交圈想象成民主比特网,我们通过微信来召集线下朋友聚会。

  仇勇(中信出版集团信睿新媒体执行总经理):媒介的权利可能还会继续受到权力和金钱的侵犯,像被老流氓不停地摸屁股的感觉。我觉得这种情况是可以改变的,怎么改变?过去媒体的异化就是因为越来越服务于广告商,服务于金钱。所以媒介最终还是要回到用户服务上,去为媒介的用户服务,让用户成为媒介的信息的阅读者,让有价值信息阅读直接由用户买单。

  石扉客(《博客天下》主编):当前的新媒体赋权,是社会不可逆转的发展态势。未来的媒体不会由媒体人创造,技术主导舆论的时代已经开始,也可以理解为权利支配技术,技术控制舆论,总之一纸风行的时代结束,记者的光荣在苟延残喘中。诺基亚从来没有想到替代它的会是苹果,新华书店也从来没有想到替代它的会是当当,王府井百货大楼也从来没想到替代它的会是淘宝,媒体又会被谁替代?新媒体时代技术赋权带来很大社会的空间,但这个空间里最重要的实际上是自我赋权,自我赋权会形成群体赋权,群体赋权最终可能达致一种社会赋权。邓飞的“免费午餐”案例就说明了这点。

  褚松燕(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我特别高兴看到媒体界的人士开始跟公益界人士展开合作,接下来我希望看到律师界、法学界的朋友再跟媒体界和公益界进行合作,这样滚雪球形成一个合力。从我研究的来看,在此之前一段时间或者至少十年,中国处于精英之间互不合作的状态。精英互不合作不是说不愿意合作,更多的是现实权利的结构、社会的结构、职业的差异以及整个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割裂。从2010年新媒体大发展以来,技术赋权最大的价值,就是互联网给公民提供了一个彼此之间进行合作和教育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关系非常紧密的法学界与政治学界的人士,才都感到了彼此同处生死存亡的阶段,同时媒体人也感到自己和前两者一起到了生死存亡的阶段。刚才王四新老师的判断,我很认同。在这个判断之上我们可以做什么呢,我觉得可以做的有很多。保障言论自由,我们有宪法;涉及到公权力,中国还有行政法。所以我觉得把这些既有这些东西想办法给用活了,就找到了既有的通道。它所通之处可能只是张画在墙上的门,但也有可能是张真正的门,如果我们不去推的话就永远不会知道。我们去推,这才是技术赋予的真正力量所在。

  (南都评论记者 张天潘 实习生 汤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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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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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网络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内最早从事互联网和新媒体研究的人士之一,有多种著作及译作,是推动中国互联网早期发展的最有影响的启蒙者之一。欢迎关注胡泳的微信公号:beingdigital,讨论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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